Uber Eats申請併購foodpanda遭公平會打回票 3點理由曝光

Uber Eats申請併購foodpanda,今日遭公平會打回票。公平會今天做出決議,由於競爭疑慮過大,將禁止兩大平臺結合。記者杜建重/攝影

衆所矚目的Uber Eats併購foodpanda臺灣外送事業案,公平會今日委員會議做出重大決議,認爲限制競爭之不利益大於整體經濟利益,且無法透過結合矯正措施確保維持競爭,因此禁止結合。

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表示,委員會議認爲Ube與foodpanda結合具有顯著之限制競爭疑慮,因Uber Eats所受競爭壓力來自於Foodpanda,結合後將消除此競爭壓力,且其他競爭者對Uber所能施加之競爭壓力有限,結合後Uber不受競爭束縛,更有誘因提高對消費者之價格,及對餐飲業者之抽成。

至於Uber Eats與foodpanda結合後市佔率,陳志民表示,個別市佔率不方便透露,但結合後市佔率達九成以上。

陳志民指出,申報人雖主張結合後可提高網路密度,認爲透過實現密度經濟可提高配送效率,可以收更多訂單,一個外送員可以同時收很多訂單,以及主張結合可擴大消費者與餐廳消費範圍,並可爲消費者及餐廳節省使用兩個平臺的成本,但公平會審酌後認爲,一、難以檢驗真實性,短期也很難實現,二、不是透過結合才能實施,本身就可實施,不是結合專屬利益;三、可能產生制競爭效果,兩者不成比例。

陳志民表示,雖然申請人也提自我矯正承諾,願意行爲面調整,但公平會委員會認爲,提出的承諾都是短期與暫時行爲面措施,且很難回覆或重建事業間的結合的競爭損害,也很難透過承諾回覆結合前的市場競爭及修復損害,因此考慮爲結合限制效果,遠大於整體經濟利益,且無法透過承諾的矯正措施回覆,最後仍決定禁止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