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矽科技4員工重製機密檔案跳槽 違反營業秘密被訴

新竹地檢署。(羅浚濱攝)

在旺矽科技公司擔任研發經理李男陳姓資深工程師吳姓工程師及品保部王姓組長,擅自重製旺矽機密檔案後,集體跳槽到穎崴科技公司,違反營業秘密法爲檢方提起公訴,但旺矽控告穎崴,檢方以罪嫌不足不起訴。

檢方調查,旺矽主要從事探卡針業務,與穎崴是競爭對手,李姓研發經理擅自在旺矽機密檔案伺服器中,重製非其業務範圍的檔案,以便跳槽到穎崴任職後使用。

陳姓深資工程師也在旺矽機密檔案伺服器,擅自重製非其業務範圍的「探針設計圖面」及「研發資訊」等2項營業秘密,列印帶回。吳姓工程師則則是翻拍方式重製「探針卡設計圖面」營業秘密。

王姓組長將旺矽3項營業秘密存在個人筆記型電腦及穎崴公司隨身碟,坦承可在穎崴工作時使用。

旺矽察覺有異具狀提告,檢調去年7月間搜索查扣相關證物,李姓研發經理坦承下載檔案,但到穎崴任職後並未開啓。

陳姓資深工程師稱 資料是工作需要帶回,離職後當廢紙,吳姓工程師則稱翻拍資料傳給陳,是要請教協助解決問題

檢方依違反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第1項第2款之未經授權重製他人營業秘密罪嫌,將被告提起公訴。

另外,旺矽控告穎崴王姓負責人等5人違反營業秘密部分,檢方認旺矽未提出具體實證,證明王男有指示被告重製旺矽檔案或用於穎崴,難僅用挖角計劃即遽以推認王男與同案被告有犯意聯絡,應認犯罪嫌疑均不足,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