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聾啞被害人送上救助金
本報訊(記者李軒甫 通訊員林華珠)“在我生活陷入困境的時候,是檢察官伸出援手,幫我申請到司法救助金,真是太感謝了!”接過救助金,聾啞被害人羅某甲用手語比劃着。近日,海南省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官趕赴羅某甲家中,在人大代表、律師、村幹部、特殊教育學校老師的全程參與和監督下,向羅某甲送上法律文書、宣佈救助決定,同時發放救助金。
2019年12月的一天,羅某甲在東方市鄰村茶店喝茶時,與羅某乙發生衝突,很快被在場羣衆阻止。經法醫鑑定,羅某甲右側氣胸、右側後肋骨折,左眼輕微傷。這起故意傷害案提請東方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後,該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爲由對羅某乙作出存疑不起訴決定。羅某甲不服,於今年8月向海南檢察二分院提出申訴。
該院受理申訴後,辦案檢察官認真審查卷宗、聽取申訴人意見、向原辦案人員瞭解情況後,認爲東方市檢察院作出的存疑不起訴決定並無不當。
檢察官審查案件時發現,申訴人羅某甲屬雙殘疾家庭,夫妻均無勞動能力,靠低保維持生活。羅某甲被打傷,住院後花費鉅額醫療款及護理等費用,羅某乙僅向其支付部分醫療款,羅某甲一家的生活因案陷入困境。爲防止因案貧困,海南檢察二分院綜合評判,認爲羅某甲符合司法救助條件,決定爲其申請司法救助,同時督促村委會做好雙方和解工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參加公開答覆會的海南省人大代表、東方市自來水公司經理邢福清表示,公開答覆的形式有利於案件當事人更充分地表達訴求,便於檢察機關查明案件事實,有利於化解矛盾,做到案結事了,切實提升司法公信力,彰顯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同時,他對公開答覆刑事申訴案件的審查結論和司法救助決定予以充分肯定。
“該案是鄰里之間因矛盾引發的故意傷害案件,海南檢察二分院在認真審查刑事申訴案件的同時,發現司法救助線索並及時啓動救助程序,防止因案致貧,彰顯了檢察擔當,體現了以人民爲中心的辦案理念。”參加公開答覆會的海南華順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娜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