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有效降低交通事故 交警大隊辦交安宣導活動

交警大隊陳建民率志工持宣導標語,針對機車騎士宣導「機車安全GO」執法。(圖/警方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交通警察大隊與永康、第二、第五分局結合交通局,在轄區肇事路口永康區中華路中正南路中西區西門路與府前路北區西門路與公園北路,由交警大隊長陳建民率志工持宣導標語,針對機車騎士宣導「機車安全GO」執法,並配合路口大型電子看板,有效宣導用路人正確之交通安全觀念期能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警方說,105年全年A1類死亡交通事故共發生174件177人,其中以騎機車、高齡者及行人死亡所佔比例最高,「騎機車」事故有107人,比例佔60.5%最多,「65歲以上高齡者」事故有65人,比例佔36.7%次之,行人事故有28人,比例佔15.8%。

另深入分析A1類死亡交通事故發生年齡層,以65歲以上高齡者、18至25歲青少年等2年齡層,爲交通事故高危險族羣;時段分佈,以8至10時25件,佔14.4%最高,發生於6至8時及18至20時各19件,佔10.9%次之。從A1類死亡交通事故發生時段分佈可看出,臺南市A1類死亡交通事故發生於6至8時、8至10時及18至20時等3個時段,爲A1類死亡)通事故易肇事時段。

警方說,機車駕駛人因未有外部機械包覆保護,若發生交通事故,其駕駛人傷亡情形普遍較汽車駕駛人嚴重,且「騎機車」事故佔全般交通事故比例最高。鑑此,警察局持續落實推動「機車安全GO」執法專案,並對於各項重大交通違規行爲,如「酒後駕車」、「闖紅燈」、「嚴重超速」、「逆向行駛」、「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機車不依兩段式左轉」等項目,秉持嚴正執法立場,要求各單位轄內易肇事路(時)段,強化執法作爲,提高見警率勤務,藉以降低事故發生率

交通警察大隊呼籲用路人,騎乘機車事故率高,應確實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尤其以「酒後駕車」、「闖紅燈」、「騎乘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逆向行駛」等4項違規最爲嚴重,用路人不得不留意,珍惜生命,愛護自己,切記「機車安全GO」,遵守交通規則,安全是回家的唯一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