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宣判終於來了,吳亦凡一審被判13年附加驅逐出境。

吳亦凡宣判終於來了,吳亦凡一審被判13年附加驅逐出境。

關注人民日報剛剛發佈的消息,2022年11月25號上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吳亦凡強姦、聚衆淫亂案,對被告人吳亦凡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六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衆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

爲什麼會這麼判呢?這是根據吳亦凡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危害後果來判的。咱們來看一下吳亦凡案的細節披露。

經過審理查明,被告人吳亦凡於2020年11月到12月間,在其住所先後趁三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2018年7月1號,吳亦凡在其住所夥同他人組織另外兩名女性酒後進行淫亂活動。朝陽區人民法院認爲。吳亦凡的行爲已經構成強姦罪、聚衆淫亂罪,應依法並罰。

判決出來以後,中新網評論對吳亦凡的判決,彰顯了司法的公平正義拼圖。過於順遂的他,在粉絲的控評、資本的吹捧下,迷失自我,喪失了道德底線,自認爲有資源、有流量、有人脈,以至於接連觸犯法律。可以看到啊,從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那天起,吳亦凡所謂的名利就已經化爲了泡影。

強姦、聚衆淫亂這些罪名疊加在一塊兒,可以說是劣跡斑斑,聲名狼藉。中新網評論從頂流到階下囚,吳亦凡引發了大衆對於文娛行業的深思。明明遵紀守法是做人的最低底線,卻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竟然成爲了對流量們的高標準、高要求。是啊,學藝先學德,做戲先做人。

流量們在高收入、無數的掌聲和鮮花的背後,更應該以身作則,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必將換來慘痛,在家別在流量中喪失做人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