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藥性侵韓女遭傳訊質疑 詹侑儒惱怒:要告妳誣告求償
▲詹侑儒下藥性侵韓籍女遊客,今遭士林地檢署起訴。(圖/記者張曼蘋攝)
計程車運將詹侑儒涉嫌下藥性侵韓國籍女遊客,引發臺韓輿論關注,沒想到事後另外又爆出駐臺北韓國代表處除接獲本案受害者報案外,南韓外交部又接獲7起8人案件,檢方當時也依剪報籤分「他」案。士林地檢署偵結,今依加重強制性交罪、施用第三級毒品罪將詹男起訴,並建請判處15年有期徒刑。
3名韓籍女遊客(以下代稱爲A女B女C女)今年1月來臺自助旅遊,並於網路上預約詹姓運將負責這趟自由行之載送,1月12日上午詹姓運將到3人投宿之旅館樓下,搭載她們前往新北市野柳、十分、金瓜石、九份等地旅遊,竟於當天下午在金瓜石黃金博物館停車場內,以打火機將自己從新光醫院取得含有氟硝西泮(FM2)成分之安眠藥、以及佐沛眠研磨成粉,加入注射針筒再摻入3人之飲料中。
詹侑儒當晚載3人前往士林夜市,先騙她們喝下摻有毒品飲料,雖然3人發現有苦味,只有B女吐出飲料,而A女及C女喝完沒多久就開始昏睡,詹男要B女先行逛街,他可以陪2人在車上等候,隨後趁機載往北投,性侵C女得逞,事後3人回飯店昏睡到隔日才醒來,爲了釐清當時飲料的味道,又再度買了同款來飲用,這才發現遭下藥。
事後,唯一較清醒的B女傳訊息質問詹男「當時載友人去哪」,詹卻回答「我帶他們去廁所啊」,B女氣憤地要詹男一起去警局,詹男竟翻臉回「好啊,如果沒有,我就要告妳誣告,還要向你求償我的損失。」
士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許恭仁認爲,詹男身爲計程車司機,負有大衆運輸安全及照料乘客責任,竟利用告訴人3人對其信任,將管制之第三級毒品FM2及第四級毒品佐沛眠摻入飲料,並對C女性侵,造成3人重大心理創傷,詹男犯後態度不佳,且因此事件渲染,對我國治安及觀光形象影響大,因此依家中強制性交罪、毒品危害防制罪,建請法院判處1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