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姿小開王子豪酒後揮拳罵警 判刑6月
夏姿小開王子豪被控酒後爆粗口罵員警,還作勢揮拳打人,事後捐400萬元做公益,臺北地方法院1日公佈判決書,依侮辱公務員罪、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王子豪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王子豪曾酒駕被判處4月徒刑,併科罰金14萬元定讞,卻不知悔改,5月30日凌晨在臺北市大直一家汽車旅館酒後喧譁,從旅館內吵到旅館外,業者報警處理。兩名巡邏勤務的員警到場後,王子豪卻以三字經、「死胖子」等辱罵員警,還以右拳用力出手,企圖攻擊一名員警的手臂,員警閃避時造成左膝受傷。
王子豪當場被逮捕,銬回警局在警局做完筆錄後,被依妨礙公務和公然侮辱罪移送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訊後將王子豪依妨害公務罪嫌以10萬元交保。檢方7月10日公佈起訴書指王子豪5年內再犯罪,爲累犯,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法院審理時,王子豪認罪,承諾在報紙登半版道歉啓事,但後來見報的道歉啓事版面「縮水」,他說明是不願圖利媒體財團,同意會重新刊登,不過後來又改口,說頭版廣告太貴,被法官斥責兩度失信司法,最後才捐款400萬元給檢方指定的公益團體「臺北市生命線協會」,10月25日再召開道歉記者會,公開向警察和社會大衆認錯,承諾更謹言慎行。
因王子豪自白犯罪,法官裁定改以簡易判決,認定他藐視公權力,影響社會公共秩序及公務員執勤,但又考量他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即依侮辱公務員罪、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