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電危機之外還有稅務風險?

納保法應當設立稅務專業法庭司法院動手腳,未經立法院審查,就讓多位根本不懂的現職法官就地成爲稅務法官,難道不是恐龍法官的一種?(圖/視覺中國CFP提供)

文/沈亮亮

政府信誓旦旦「臺灣不會缺電」,全臺815大停電引發企業民衆缺電危機恐慌!缺電現在是各界最關心議題。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陳中舜指出,根據2016年世界經濟論壇(WEF)報告,臺灣電力供給品質倒退七名,評比若再下降,有可能影響外資投資信心。事實上臺灣還有另一被忽略亟需全民關注的重大危機,主計總處日前上修2017年經濟成長率至2.11%,但民間投資與消費僅有1.7%、1.89%,明顯跟不上經濟成長速度。政府稅收理應與經濟成長成正比,這幾年經濟低迷、薪資倒退,稅收卻年年都大幅超,依財政部資料:2014年超徵1,088億元,2015年超徵1,877億元,2016年超徵1,274億元,近三年總計超徵:4239億,稅從哪裡來?對此財政部長許虞哲表示,稅收增加與加強稽徵沒有關係。因租稅環境不利企業生存,使得本土企業出走、外商撤資,衍生22K「青年低薪」、「厭世代」,造成青年不婚不育,臺灣嚴重少子化現象。健全的租稅結構有助於經濟成長,現在全世界政府皆扮演招商角色,而小英政府面對臺灣大型企業陸續出走、蠢蠢欲動的現況因應政策是如何呢?似乎還未見端倪!近來外資不敢來臺灣投資,因爲很多律師寫投資評估意見,都感受到臺灣稅務風險無限大,令人憂心。司法院身在象牙塔中,不食人間煙火人民期盼已久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是希望設立稅務專業法庭,解決人民稅災之苦,但是司法院竟然動手腳,沒有送立法院審查,關起門來製作一份要點,讓曾經一整年都判人民100%敗訴,不懂稅,最該淘汰的法官,都就地合法爲專業稅務法官,臺灣稅務環境不改善,經濟如何能轉好?再者推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立委黃國昌直指立法受財政部影響,通過的版本非原始初衷。納保法21條規定納稅人打贏行政訴訟後,還要再等15年稅單纔會終結。基隆地方法院陳志祥法官表示,「刑法罰金追訴權時效行刑權時效,是五年和七年,沒道理把稅法案件搞到15年,甚至還更久。」納保法立法原意是要淘汰不適任行政法院法官,司法院無視民意沸騰。前大法官許玉秀批:司法院稅務專業法官做法完全是「偷渡」規範;張靜律師批:司法院等於讓所有無照駕駛的人,通通都取得駕照在路上跑。期許小英總統記住2016年人民賦予完全執政的使命,莫再縱容司法院玩權弄法,讓稅務專業法官「偷渡」,不負衆望解除人民被冤假稅單凌遲的痛苦。

●作者沈亮亮,財會退休族。本文不代表本報立場,本報有刪修權。88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