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婦人臺南撿到腳踏車 說不清地點讓15警員團團轉

▲▼邱姓婦人忘記腳踏車在哪撿到,出動3分局巡邏警力加入協尋。(圖/記者洪正達翻攝)

記者洪正達/臺南報導

臺南一名年約50歲的香港邱姓婦人,10日深夜牽着腳踏車前往派出所報案,表示自己撿到腳踏車希望警方協助,不過她僅說出在成功大學附近撿到,要員警陪同前往指認拾獲地點,並在途中不停撥打110,最後總共出動第一、二、五共3個分局15名警員協助她找出「在哪裡撿到腳踏車」。

警二分局員警陪同邱姓婦,步行前往成大勝利路尋找拾獲地。(圖/記者洪正達翻攝)

第二分局警方說,當晚邱婦牽一輛淑女腳踏車前往派出所報案,共4名警員陪着她步行前往成大勝利路附近尋找拾獲地點,中途卻不停打110,使得沿路轄區的第一分局東寧派出所、第五分局開元派出所加入協尋行列,加上原本二分局博愛派出所共15名員警幫助她。

邱婦指認拾獲地點後,質問警方爲何不清理路旁看起來沒人使用的腳踏車,警方說「可以聯絡環保局清運,而且沒人使用不代表你可以撿」,但邱婦又回「你們不覺得很礙眼嗎?」,但警方私下也表示,邱婦動機應是報遺失物,若半年內無人認領就可取得所有權,但是若將腳踏車牽往派出所前車主已報案,仍有可能觸犯刑法《使用竊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