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沈已給」柯文哲傳訊成收賄證據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臺北地檢署指控民衆黨主席柯文哲護航京華城取得百分之廿容積獎勵、圖利一二一億餘元,再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一千五百萬元現金及匯入黨政治獻金專戶的二一○萬元賄款,現金賄款部分交由潛逃海外的隨行秘書「橘子」許芷瑜保管,起訴求處重刑。

北檢指出,許芷瑜逃亡境外遭通緝,檢方已函請外交部註銷護照,循司法互助請求他國協助遣返。

「行動硬碟小沈、1500等紀錄與我無關,不知道誰做的。」柯文哲昨在移審後的羈押庭上辯稱,檢方查扣的硬碟是他的,但「不能說每份資料都是我做的」。他還說,像沈慶京這種大老闆到辦公室都談一些「五四三」,兩人絕對沒談京華城容積率的事,京華城容積率是大選後媒體炒作才知道,他沒參與,議員陳情就請局處去研究,局處上公文說不能多給一萬兩千坪樓地板,他就交辦指示「以不坐牢爲原則就好」。

黃國昌:政治辦案踐踏司法

民衆黨立委黃國昌批評,北檢關押柯文哲四個月卻拿不出任何像樣證據、查不到金流,「底牌一掀簡直虛弱到不知道怎麼吐槽」;北檢認爲柯文哲親收一千五百萬賄款,但什麼時候收?在哪裡收?賄款流向?統統不知道,「連收賄基本事實都無法認定,這種起訴品質,邢泰釗、王俊力不會覺得汗顏?」政治辦案斧鑿斑斑,爲了構陷柯文哲而無所不用其極踐踏司法,「功在黨國」北檢當之無愧。

檢方起訴指出,柯文哲以「都市更新」爲競選臺北市長重要政見,明知京華城申請百分之廿容積獎勵違背都更條例、都更獎勵辦法,卻於二○二○年三月十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二○二二年「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護航鼎越開發取得京華城百分之廿容積獎勵建照;時任副市長彭振聲、都發局長黃景茂、都委會執秘邵琇珮等人明知違背法令,仍配合辦理。

隨身碟記載小沈1500沈慶京

起訴指出,沈慶京爲答謝柯文哲,二○二二年九月廿日指示吳姓秘書提款一千六百萬元,待鼎越於十月十八日取得建照、柯文哲隔天帶許芷瑜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十月十九日至十一月一日間,在某地將一千五百萬元賄款交給柯文哲,柯再交給許芷瑜保管,並以EXCEL檔「工作簿」記載「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等資料存隨身碟;去年底,柯競選總統期間傳訊給黨籍立委黃珊珊說「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他財務狀況也不好」,認定柯收賄。

7人頭各匯30萬元獻金謝柯

沈慶京爲答謝柯文哲同意回覆京華城土地一二○點二八四點三九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指示威京監察人張志澄及朱亞虎找七名人頭以個人名義各匯款卅萬元作爲「民衆黨政治獻金」,支付二一○萬元賄賂,朱亞虎傳訊告知前臺北市長辦公室主任蔡壁如、大帳房李文宗稱「小沈十分小氣的捐二一○萬(七人)…我領他薪水必須依命令做事,弄成五六○並沒有給您及市府帶來任何困擾…」等語,李文宗也回訊致謝。

京華城案 檢控柯文哲收賄1710萬 製表/地方社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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