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傳裸照曖昧訊息 正宮罹精神病獲賠40萬
陳姓護理師被控介入他人的家庭害正宮罹患精神病,士林地院審結,依Line的訊息證明確有侵害,判賠40萬。(報系資料照/李文正臺北傳真)
陳姓小三遭正宮指控,與先生透過Line暗通款曲,傳訊「「motel愛愛」、「你穿了我的小褲褲」、「很久我們才愛愛」、「去motel解決嗎」、「去愛愛吧」等語,並求償100萬,士林地院審結,認定小三確與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判賠40萬元,可上訴。
正宮指控,陳姓護理師前年3月、6月間與丈夫有4次婚外情,還互傳生殖器的照片給對方觀看,對話紀錄當中互稱老公、老婆,甚至說要去旅館「愛愛」,顯示小三主動邀約發生性關係。
但陳姓護理師辯稱,無法證明兩人有通姦行爲,已獲檢察官不起訴,2人早在事件爆發後,前年7月就已經分手,經過1年多,正宮才提出自己罹患精神病的證明,並非她害正宮罹病。
但法官依據Line的通話紀錄、偵查中的供述,認定兩人有發生口交、愛撫行爲,足證已經逾越了一般朋友間的關係,已達侵害正宮的配偶權程度,審酌雙方的學經歷以及對正宮造成的損害,判賠4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