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男告前女友討保險套錢 還印網購截圖給法官
濃情密意時一擲千金,分手就「秋後算帳」!廣州海珠區法院受理多宗返還戀愛費的案件,其中最雷人是一名80後(1980後出生)的白領向前女友索要保險套費用。
根據《新快報》報導,從2013年至今年2月上旬,廣州海珠區法院共受理了7宗返還戀愛費的案件。其中一宗案例是,80後情侶小杜和小雪戀愛4個月後分手,小杜一狀告上法院,訴訟請求只有一項,就是要求女方返還安全套(保險套)費用的一半,而他主張的訴訟標的不到100元(人民幣,下同)。
對於這項古怪的訴訟,連法官都感到啼笑皆非,隨即找到小杜詢問並安撫。但小杜很堅決,更將多份在淘寶網上購買安全套的網頁截圖、下載並列印出來,提交至法院,表示一定要與小雪對簿公堂。
不過,或許是法官的多番勸說起了效果,也或許是小杜本人有所反省,開庭當天,他並未到場,後來接到法官電話時,他表示願意視作自行撤訴。
另一宗雷人案例是,77歲的林姓老翁要起訴20幾年前的謝姓戀人,根據他指稱,曾向謝女贈送包括4只金戒指、1只金手鐲、2條金手鍊、1條金項鍊在內的金飾,以及存款1.5萬元。
其實現在的林姓老翁生活還不錯,老伴在身邊,兒女也已成年。不過,他說,想起過往還是很不甘心,當年與謝女相戀時,對方過生日,他帶她去開房,而到他過生日,對方卻只送了一份13元的河粉,還經常找他要東西,甚至拿走了他家中的豆油。
因爲事件過時已久,而且除了林姓老翁本人供述外,並無任何相關證據,法官多次上門,勸林姓老翁不要再無謂訴訟。一開始他接受了,撤訴,但沒想到過一陣子,他又後悔了,每天到法院報到喊冤。
庭審時,61歲的謝女到了現場,林姓老翁情緒激動,但謝女相對淡定,強調當年透過工作關係與對方相識,兩人並非戀人關係,也沒有收過對方給的任何東西等。最終,因爲證據不足,法院判定林姓老翁敗訴。目前,他已提出上訴。
主審大部分此類案件的隋法官表示,一般是女方提出分手,男方提出訴訟,雙方並無深仇大恨,男方有想挽回感情的跡象,但女方往往態度堅決,因此出現相關的訴訟以「報復」泄憤的成分居多。
隋法官指出,此類案件,一般舉證較難,也難以認定哪部分費用是對方所花費,而且這相當於贈與合同,沒有特殊情況是不得要求返還的。不過,如果涉及購車、購房等大額消費,則要具體情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