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產發條例太鬆? 經發局:城鄉差異大

新北市府制定「新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昨首度在議會審查,要讓公私合作招商、產業獎補法治化,全力拚招商。綠營議員質疑,條例對公私合作招商定義模糊,未訂獎勵門檻上限,恐圖利特定廠商。經發局長何怡明解釋,新北城鄉差異大且產業多元,農業獎補助門檻不可能與高科技產業相同,要保有彈性空間。主席裁定送交法規會審查。

國內各縣市招商競爭激烈,何怡明在議會報告送審條例指出,新北市招商面臨國內外競爭,希望藉自治條例,鼓勵公私合作,有效活化閒置產業土地空間,並大力推動創新研發、沙盒實驗,爲新北搶得發展先機。

何怡明說,企業若想在新北市投資,符合市府公告的目標產業,可向新北市政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獎勵與補助,市府提供經費以支持該目標產業,提升產業競爭力,自治條例也是提供獎勵補助的法源。

民進黨市議員顏蔚慈表示,臺北市2010年即訂定產業發展自治條例,新北自治條例強調「彈性多元」,正是因爲彈性多元,條文中提到公私合作組建招商團隊,如果民間就能招商,何需公部門,授權太廣,恐怕有圖利個別廠商疑慮,新北市版本過於廣泛,恐怕導致職權不清。

國民黨市議員陳明義說,產業發展自治條例大方向是好的,只要評選過程有公開透明機制,不至於有圖利疑慮,畢竟產業多元,條例無法制定得太細。

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洪清福說,市府制定政策前應先與工會討論,而非閉門造車;新北商業會理事長賴瑞昌支持市府訂定產業發展自治條例,尤其商業會多以中小型企業爲主,有產業獎補措施,讓業者不再單打獨鬥。賴也提到,電商興起,實體店面愈來愈難生存,不僅建築業請不到工,餐飲業也有同樣問題,認爲政府應開放專業性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