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由永遠的恥辱
(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一人被惡意指控殺人越貨,法庭找來7位不具司法官身分的個人審理此案,7人僅憑個人愛惡,瀏覽檢警送來、難辨真僞的卷宗,還沒有詰問辯方律師,也沒開庭,就逕自判了疑犯無期徒刑。這樣的法庭,這樣的宣判,是兒戲,是鬧劇,更是典型的暴民政治。
26日舉行的中天換照聽證會,正是這樣的一出鬧劇,完全不具有正當性和合法性,更是臺灣民主和新聞自由永遠磨滅不掉的恥辱。
聽證會的舉行植基於7位外聘鑑定人的鑑定,試問,通傳會是依據哪一條法律讓這7位鑑定人判定中天的生與死?只是因爲通傳會的委託?通傳會可以將自身的獨立審判權交付給外聘的、不具備合法性的專家學者來取代自身的工作任務嗎?這樣的做法,與前述法庭找來不具司法官身分的個人來審案,有何不同?若說,7位鑑定人專業水準在通傳會7位委員之上,因而委託鑑定人代其行事,那麼,納稅人何須豢養尸位素餐的通傳會委員?
7位鑑定人不具合法性,專業水平也難服衆。中研院法研所研究員廖福特在會中表示,廣電資源稀有,應妥善分配管理,持續審查,「不是給予執照,就永久持有,換照審查時也要達標。」此說,一如臺灣許多官員和名嘴民代,其廣電專業還停留在30年前的類比時代。數位時代,無線頻譜資源不變,但因科技進步,相同頻譜卻可「分割」出更多的頻道以供利用。至於衛星電波頻譜和固網有線的頻道,則較以往數以十倍、百倍計,哪裡還有廣電資源稀有的問題?
輔大新聞系副教授陳順孝專注於中天被裁罰次數及金額,是所有新聞臺中最高者。日前,前通傳會委員翁曉玲已在媒體指出,「中天被裁罰的新聞,多與選舉有關,且集中於特定選前期間,其中是否有疑,值得探究。」翁曉玲此說,點破了「中天無罪、擁韓其罪」的「公開秘密」。不僅如此,翁曉玲還指出,中天獲獎紀錄不在同業之下,她主張換照審查應該好壞並查。陳順孝教授在校教學,遇有學生,小過不斷,但大功也不少,難道老師在打操行成績時,不應將記功嘉獎列入考慮嗎?
至於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召集人林月琴、臺權會副會長沈伯洋,則是赤裸裸地建議不予換照。沈伯洋還說,「新聞自由應有界線」,從中天股權結構,可見「有隻手可隨時伸進來」。沈柏洋或許忘了,在民主國家,新聞自由的界線是新聞媒體透過一次又一次報導實務的爭議,經由最高法院或大法官來判決的,沒有哪個國家是由不具合法性的鑑定人來判定的。檢視通傳會聽證會的8項議題,豈止新聞自由,就連與產業政策、企業財務、國安五法相關的問題,通傳會和鑑定人都可以包攬在身呢!與其留意那隻隨時可以伸進中天的手,何不警戒那隻「隨時可以伸進各家媒體的手」?
由上簡述可知,所謂鑑定人的專業,不過爾爾,以至於聽證會專業含金量低,有若路人甲乙丙丁公審中天。民主政治,自由經濟時代,人民做主,人民纔是媒體興亡的最終審判者。既然如此,何不放手讓廣電新聞頻道全面自由化?何不強制所有的新聞媒體公開上市?新聞媒體的閱聽大衆自會透過收視率和股價,來決定新聞媒體的生死大事,通傳會也可避免繼續丟人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