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礦權展延敗訴確定 經部:回到原點補程序 不須停工
亞泥花蓮新城山礦權2017年獲經濟部同意展延20年,當地居民不服提訴訟,一審判決展延無效,亞泥提出上訴,今天最高行政法院二審出爐,駁回上訴。(圖/亞泥提供)
經濟部4年前核準亞泥新城礦區礦權展延20年,居民不服提訟,一審撤銷展延處份,今天二審駁回亞泥上訴,全案確定。對此經濟部表示,全案就是「回到原點」,亞泥需補足「諮商同意」程序,重新申請展延。對此亞泥強調,跟部落相關諮商程序正在進行中。
亞泥在花蓮新城山礦場礦權在2017年11月底到期,於2016年向經濟部申請展延,2017年3月獲該部核發20年礦權展延,有效期到2037年11月22日止。
不過當地居民與環團不滿經濟部未顧及居民權益就逕自展延,提出行政訴訟,一審撤銷經濟部的展延,亞泥提出上訴。今天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出爐,駁回上訴全案確定,也代表經濟部展延無效。
對此亞泥晚間迴應感到遺憾,等到收到正式判決書後,再和律師研議如何做後續處理。
亞泥表示,去年(2020)年6月股東會上,就已經主動表達善意與誠意,宣示願意與玻士岸部落進行諮商程序,以求共存共榮。目前部落諮商相關程序已在進行當中。
經濟部礦務局副局長周國棟表示,還沒看到公文,後續要看亞泥如何處理。就經濟部立場,此案就是「回到原點」。也就是回到礦權展延申請狀態。後續會要求亞泥補足「諮商同意」程序,重新申請再審覈。
在此之前,周國棟認爲沒有停工問題,因爲依法礦權展延期間,原有采礦工作可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