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關亞泥礦權展延 新城玻士岸部落12日投票表決利益分享機制

玻士岸部落會議主席張文盛與族人發聲明,部落會議是展現多數部落民意意向,少數族人不同意見,給予尊重。(王志偉攝)

玻士岸部落會議主席張文盛今率50位族人發聲明,強調部落會議與投票均依法定程序辦理,行使部落集體意志。(王志偉攝)

玻士岸部落會約50位族人上午在到富世活動中心集結,支持12日如期舉行諮商同意權。(王志偉攝)

亞泥新城礦權展延案去年遭法院判決撤銷確定,鄰近礦場的玻士岸(Bsngan)部落等族人昨北上行政院抗議,指部落會議欲在12日舉行諮商同意權投票,質疑過程倉促,不過,玻士岸部落會議主席張文盛今反駁,部落會議是由6個既有部落多數幹部同意,也是多數族人期待,諮商同意權投票時間不變,將針對亞泥提出的10+11項利益分享機制進行投票,不涉及礦權展延。

花蓮縣秀林鄉玻士岸部落是德卡倫、大同、大禮、中富世(Ayug)、落支菸(Rowcing)、可樂等6個既有小部落集合成的超過2000人的大部落。雙方在諮商程序期間,玻士岸部落向亞泥提出30項條件,經亞泥盤點,排除認定非屬公司權責內容後,整理出11項新的回饋機制,連同原有10項,去年底申請召集部落會議,進行諮商同意投票。

但玻士岸部落族人昨天赴行政院外陳情,指部落會議欲在12日舉行諮商同意權投票,質疑過程倉促,部落耆老鄭文泉、富士村民白世義等人,要求在真相調查、土地返還計劃及地質安全等資訊揭露前,暫緩投票。

不過,玻士岸部落會議主席張文盛指出,玻士岸部落會議秉持部落多數族人期待,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由部落會議多數幹部同意,提出諮商同意投票案,把決策權交給部落家戶,盼透過民主程序,尊重部落自主,而非由少數人士或外部力量,干擾部落重大事項的決策。少數人有意見,他給予尊重,但他身爲部落會議主席,是依多數民意執行。

12日投票內容,主要是針對亞泥提出10+11項利益分享機制,包括:電費補助、敬老生日禮金、三節禮券、結婚及生育禮金、上學交通車、獎學金、加強就業輔導、提供相關科系實習及暑期工讀機會等,符合多數族人需求。

張文盛受訪說,有關新城山礦場礦業權展延案未依原住民族基本法取得部落同意,去年遭法院撤銷,若未來礦業法修訂,礦權展延要部落會議同意,也會再召集行使諮商同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