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經部展延開礦權 達瑪巒部落自救勝訴
圖爲民間團體去年曾在行政院前集結,呼籲執政的民進黨完成「礦業法」的修法。(本報資料照片)
南投縣信義鄉布農族達瑪巒部落,因不滿經濟部5年前未與部落諮商,便覈准展延「清聚礦業」在部落傳統領域的10年水晶礦開礦權,讓部落傳統獵場變礦場,提起行政訴訟主張撤銷經濟部展延礦權的原處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4日認爲經濟部未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諮商同意權及分享權,判決達瑪巒部落勝訴。可上訴。
2017年1月25日,經濟部覈准清聚礦業礦權期滿展延採礦權的申請,達瑪巒部落原住民於是組成自救會,認爲經濟部和清聚未依原基法,與部落協商並取得居民同意,就開始在部落傳統獵場「姑姑山」施工,且範圍另含括傳統領域地利村竹墓、水庫集水區和縣立遺址,且爲易造成山崩的地質敏感區,因此要求停工。
本案審理中,合議庭曾表示,全案問題點在於經濟建設發展與文化保存保護的平衡點。北高行昨日判決即指出,原基法既然已經通過,就算《礦業法》尚待修法融入原基法精神,經濟部仍應與清聚踐行原住民的諮商同意權和採礦利潤分享權,因此一併撤銷原處分及訴願決定。
而就在經濟部展南投信義鄉布農族延水晶礦權,遭高等法院判敗訴之際,環團昨也質疑,經濟部日前送行政院的「礦業法」草案至今未送至立法院審議,強烈懷疑是無法迴應民間所有訴求,才蓄意延遲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