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四部門聯合發文 規範房地產配套教育設施廣告宣傳

5月24日,廣州教育局、廣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廣州市規劃與自然資源局、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引發《關於規範房地產配套教育設施廣告宣傳意見》的通知。

其中對無中生有、誇大事實信息不完整、告知缺位四類商品房宣傳行爲進行明文規定,納入監管範圍。對配套教育設施廣告涉及的違法違規行爲視情節輕重及造成的後果嚴重程度,按《廣州市虛假廣告專項治理行動方案》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意見中提出:加強對房地產領域守信行爲的倡導和褒揚,依法對房地產領域失信行爲進行懲戒約束,實行清單制管理。將被實施行政處罰、不履行承諾及信用狀況不良的主體列入失信主體名單,向社會公佈,並按規定對其採取在土地出讓方面予以限制等失信懲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