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響兩度失業 廚師慶生日持刀搶劫「情堪憫恕」獲輕判
鄭姓廚師兩度失業心情差,慶生當天持刀搶劫,遭檢方依加重強盜罪起訴。臺北地院考量他的悲慘經歷,依「情堪憫恕」減刑,輕判3年7月徒刑。(黃捷攝)
鄭姓廚師因受新冠肺炎影響,連遭兩家餐廳開除,今年4月與朋友慶生結束後,想起還要獨自照顧罹病雙親,一時衝動,持生魚片刀對路人行搶,得手2400元,遭檢方依加重強盜罪起訴。臺北地院考量鄭男犯罪動機,被害人也替他求情,故依「情堪憫恕」條款減刑,判他3年7月徒刑。
判決指出,鄭男是日本料理店廚師,今年4月4日凌晨與友人在店裡慶生結束,因工作不順、經濟狀況不佳,又需獨自一人照顧罹病雙親,3時許持店裡生魚片刀,在北市忠孝東路上尋找目標,見郭姓被害人在路邊整理後車廂,隨即把刀架在郭男脖子上喝令交錢,得手2400元后逃離現場。
法院審理期間鄭男認罪,稱朋友幫他慶生時,大家一起喝了5、6箱的啤酒與1瓶威士忌;朋友也證稱,當晚鄭男是主角,喝的比較多,走路搖搖晃晃,看起來已經醉了。辯護律師則說,鄭男落網時呼氣酒精濃度約1.5毫克,行爲表現或狀態接近「呆滯木僵、昏睡迷醉」程度,嚴重影響判斷能力。
鄭男更向法官訴苦說,他是家中獨子,掛名替人辦車貸,結果對方沒有繳款,害他的信用都沒了,2019年10月間母親中風,後來又因新冠肺炎疫情遭裁員,案發時的工作只是兼職,正逢人生低潮,心情很差,當天朋友走了以後,因身上沒有錢,才動了犯案念頭,犯後非常後悔。
此外,承辦員警在法庭上證稱,鄭男做筆錄時主動供出犯案經過,當下感覺他犯後愧疚感很大,心情非常沈悶;被害人聽聞鄭男的悲慘遭遇,也求情說,鄭男行搶時說了一句「我不想傷害你」,足見良心未泯,請求法院從輕量刑,給他重新做人的機會。
合議庭考量種種因素,認爲加重強盜罪最輕刑度7年,對比鄭男的犯罪情節仍屬過重,故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予以減刑,判處3年7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