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驗血烏龍害離婚 夫向醫院求償敗訴定讞
O型血型的黃姓男子和陸籍王姓妻子生下A型的小女兒,兩人大吵離婚後才發現是婦科醫院檢驗出包,黃男怒告醫院求償55萬。一審駁回黃男之訴,高雄高分院日前宣判,認定黃男離婚糾紛在前,與小孩出生誤植血型無關,判他敗訴定讞。(本報資料照)
O型血型的黃姓男子和陸籍王姓妻子生下A型的女兒,黃男因此質疑老婆外遇且大吵離婚,事後才發現是婦科醫院檢驗出包。黃男認爲,女兒若遇上重大事故恐輸錯血害命,怒告醫院求償55萬。一審駁回黃男之訴,高雄高分院日前宣判,認定黃男離婚糾紛在前,與小孩出生誤植血型無關,判他敗訴定讞。
黃男和王女1997年結婚後生下2個女兒,王女後來回中國工作,並在大陸懷了第三胎。2008年4月,王女在高雄某醫院產下小女兒,小女兒滿月後就帶去大陸撫養,直到13歲纔回臺唸書。
黃男幫小女兒辦身分證明文件時,驚見女兒的血型是A型,黃男當下便懷疑王女出軌,立刻和王女離婚並向法院聲請確認子女關係不存在訴訟。
沒想到,法院審視DNA檢測結果,確認小女兒是黃男親生孩子,證明王女並沒有出軌。黃男追查下發現,原來是醫院檢驗報告誤植血型,害他搞到「妻離子散」,向醫院求償55萬元。
醫院辯稱,黃男的小女兒出生時雖然檢驗出A型血,但同日複驗時,就驗出O型血,並當場把驗血結果告知王女。當時醫院採用紙本病歷系統,後來系統更換爲電腦時,因未修改血型纔會造成誤會。
法官查出,黃男2014年就和王女離婚,但2021年才向法院提出親子訴訟,表示黃男早就跟王女感情不睦,事實上王男也沒有替人養小孩,判醫院無責、黃男敗訴。
該案上訴至二審,法官認爲,醫院得知血型誤植後隨即通知王女,黃男小女兒自然沒有所謂的「輸錯血」的風險,其風險也是小女兒的,與黃男無關,最後判黃男敗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