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漁工盟籲政府改善漁工處境 洗刷臺遠洋漁業負評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漁工盟)舉行記者會,呼籲新政府與卓揆針對遠洋漁業中常見的強迫勞動樣態提出符合國際標準的監管做法,落實「漁業與人權行動計劃」的制定目的。記者杜建重/攝影

臺灣遠洋漁業長期遭國際點名涉及強迫勞動及人權壓迫,行政院於 2022年5月核定公佈四年期的「漁業與人權行動計劃」,意圖提升漁工人權保障。值此計劃滿兩週年之際,長期關注遠洋漁業勞動人權議題的「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漁工盟)於「全球打擊非法漁業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the Fight of IUU fishing)」舉行聯合記者會,就「計劃執行情形」及「具體成效」進行盤點。

漁工盟發現「漁業與人權行動計劃」立意雖良善,但執行成效卻不理想,七大面向中尤以「落實勞動條件」 、「強化生活條件與社會保障」以及「提升監測管理機制能量」三項目表現最差。漁工盟呼籲新政府與卓揆積極改善修正,並針對遠洋漁業中常見的強迫勞動樣態提出符合國際標準的監管做法,落實「漁業與人權行動計劃」的制定目的。

臺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表示,儘管我們肯定政府願意透過這項行動計劃來改善外籍遠洋漁工的人權保障,但計劃內容卻呈現出政府缺乏決心碰觸遠洋漁業不斷被視爲血汗漁工產業最核心的兩大結構性制度問題,亦即遠洋漁工因爲聘僱雙軌制所受到的歧視對待,而無法適用《勞動基準法》與《職業安全衛生法》,以及政府到底何時如何讓國際勞工組織C-188公約施行法通過。在上述這兩大結構問題沒有解決之前,臺灣的遠洋漁業仍具存在高度強迫勞動的風險。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表示,政府制定行動計劃的目的應是宣示強力執法的決心,在2022年5月通過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後,陸續發佈多項子計劃,但這些行動計劃都必須透過跨部會的通力合作、採取行動,纔有可能達到原定目標。可惜的是過去兩年來,政府各部門之間不但缺乏橫向溝通與聯繫,且過於本位主義,各自爲政,導致行動計劃執行時荒腔走板,毫無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