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違貸、薛琦等獨董沒功能?鄭凱鴻:應被追究責任

永豐董座改由邱正雄接任,你認爲他適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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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改會律師鄭凱鴻金控獨立董事功能責任。(圖/翻攝自雲端前線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永豐金爆發違貸弊案,金控的獨立董事功能也因此受到質疑,獨立董事真的沒有用嗎?財經專家蔡玉真表示,金控公司門神陣容中請了許多前財政部金管會或證交所官員,例如永豐金獨董、前證交所董事長以及政務委員,有事就由他們直接跟政府機關協調;司改會律師鄭凱鴻則指出,理論上公司發生重大弊案,獨董也應該負責,這次永豐金出事,「獨董應該會被追究責任。」

《ETNEWS新聞雲》的時事直播節目「雲端最前線」於今(19)日以「恐龍不倒臺灣怎麼好?無擔保可借3千萬美金」爲主題,邀請蔡玉真、資深媒體鄭師誠王時齊,以及司改會律師鄭凱鴻火線開講。

節目中,主持人楊文嘉說明獨立董事的角色係指獨立於公司股東且不在公司內部任職,並與公司或公司經營管理者沒有重要業務聯繫專業聯繫,並對公司事務做出獨立判斷的董事。

鄭凱鴻進一步說明,以前沒有獨董的設計,這是後來新增加的制度,就是希望有外部的監督力量進入公司治理,其實應該是要負責任的角色,「領了這個薪水,有沒有參與決策?有沒有負到應該監督的責任?發生這樣的事,獨董應該會被追究責任的。」

然而,鄭凱鴻也根據現行證券交易法指出,依法或金管會規定,獨董都沒有明定的法律責任,只有在也許獨董和某人狼狽爲奸,做了違法事項,才能被追究責任,但「獨立董事不該只是酬庸性質,在這個位子就要負相對的責任纔有意義。」

蔡玉真則列舉永豐金歷來聘請的退休官員們,表示永豐金長期以來用許多財經幫官員,尤其在何壽川被收押解職後,臨危受命的新董事長邱正雄,既是前財政部長也當過央行副總裁,「這些金控老闆都如此,門神裡頭請了很多都是財政部、金管會或交易所出來的。」

包括永豐金的獨董薛琦,還有當過永豐金董事長的前行政院院長陳沖現任永豐金證券董事長陳惟龍,以前還是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獨董真的沒有用嗎?「不是沒有用,是門神。」

蔡玉真再指出,一般金控公司的獨立董事都有3到4位,平均年薪800到1000萬,兼任3家的獨董是基本上限,超過3家纔會開始被限制,「所以大家看到林全回來做行政院長,他當時是4家公司的獨董,被認爲損失很大,」現任國發主委陳添枝,之前也身兼多家公司獨董,跟東元的關係尤其好。

對此次永豐金違貸弊案,鄭師誠表示,既有獨立董事、又有吹哨條款、還有金管會的金檢局,但有哪一樣發揮作用?都是形式!「金管會應該利用這個案子趁機去查其他金控公司,有沒有類似的搬錢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