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師「MC來」請生理假遭拒 竟被記曠職
高市勞工局27日公佈企業違反《性平法》名單,有科技公司徵才限女性挨罰30萬。圖爲大型徵才畫面。(柯宗緯翻攝)
時至今日仍有職場性別歧視!高市勞工局27日公佈3家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事業單位;科技公司徵才限女性,挨罰30萬。另有公司不準男性請育嬰留停、女性請生理假,分別裁處2萬元。勞工局提醒違反法令挨罰外,會公佈名單及上課再教育。
就業安全科長楊佩樺指出,翔紀科技有限公司對法令不瞭解,招募行政助理,卻電話回覆限女性,刻板印象認爲女性較細心,適合該職務,將男性求職人拒於門外,但對照職缺內容,並無限制女性合理性及必要性,開出30萬罰單。
日商「臺灣橫河」不準1名男性職員提出育嬰留停申請,該男一狀告上勞工局。楊佩樺表示,僱主必須有概念這是法令賦予權益,雖然育嬰留停大多以女性申請爲主,但男性也可適用,享有6個月投保薪資6成育嬰津貼。
高雄市私立新莊幼兒園則遭1名離職幼教師控訴,「MC」突然來了不適,想要請生理假,但公司以曠職1天、扣全薪處理。楊佩樺說明,生理假爲法定每月享有1天,不需提出證明,且比照病假給予半薪。
勞工局長李煥薰表示,爲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僱主不得以「與從事工作無關之因素」,如性別、年齡等限制而給予差別對待。「產假、陪產假、安胎休養及育嬰留職停薪」等,僱主也不能拒絕。勞工局除對違者祭出懲處外,也辦理宣導會爲加強職場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