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臺大和解 補習班業者將改名

臺大校方控告臺大明明文理短期補習班侵權並求償,二審過程中雙方和解,但須在年底前將招牌撤換,據瞭解,臺大明明補習班研議改名爲臺北明明。記者潘俊宏/攝影

臺北車站前一文理短期補習班,多年來使用「臺大」字樣作爲名稱和招牌,臺大校方前年控告業者侵權,一審勝訴,法院判業者應給付臺大六二三萬,且不得再使用臺大字樣,全案仍可上訴。臺大證實,近期雙方已和解,但要求補習班過去使用臺大商標如招牌、網頁等,需於今年底前全數撤換。

臺大表示,臺大品牌形象是師生多年來努力累積的成果,商標權價值不亞於國際知名企業,不可由他人任意攀附營利,學校主要訴求是希望業者移除侵權的商標,並非零元和解,只是金額依保密協定不得透露。該補習班則說,因主管不在,不迴應。

實際上,自一九八三年起,臺大就陸續註冊多項商標,包含校徽、臺大、臺大、NTU、TAIDA、國立臺灣大學等,均被智慧財產局和法院多次認證爲著名商標,臺大法務處近年也陸續去函數國內數十家公司行號,要求停用侵權商標。

臺大也表示,過去外界多認爲臺大校名可任意沿用,但其實不然,近期仍有如建商、加油站等使用臺大商標,校方仍會去函要求撤換。

本報經查,該補習班業者已於網站等陸續撤下臺大字樣,並在網頁上指出,因商標權爭議協調訴訟多年,深思熟慮後尊重其商標權利,不再浪費司法資源,決定更名。

北市補教事業協會總幹事張浩然表示,該業者很無奈,畢竟「臺大補習班」這個名字,業者已使用逾半世紀,且對補習班而言,招生還是要靠自己努力,如提出師資陣容、好的升學率,不可能靠掛上臺大的名字就招到學生。但該補習班因官司傷神願達成和解,預計月底就會撤換招牌,日前也已和北市教育局更名。

北市教育局終身科長陳金儀表示,業者已申請改名爲臺北市私立明明短期文裡補習班,不過由於同一地址不同層還有另一立案字號臺北明明,若業者立案時名稱可能涉及侵權,教育局也會於當下先提醒補習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