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甲油含「有機溶劑」恐傷身 食藥署籲加註5項警語

指甲油含「有機溶劑」恐傷身食藥署籲加註5項警語。(圖/示意圖記者李薇攝)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許多女孩都喜歡在指間塗上五顏六色的指甲油轉換心情,但部分產品含有有機溶劑,吸入後恐危害健康。食藥署近日參考歐盟、美國管理公告,訂定「添加有機溶劑之指甲用化粧品加刊事項規定」,呼籲製造商要在外包裝增列遠離火源、注意通風等5項警語,維護民衆健康。

食藥署建議增列的5項警語分別爲:注意通風、遠離火源及熱源孕婦及12歲以下孩童避免使用;避免沾染皮膚眼睛及吸入。產品屬外用,若誤食請送醫處理。

食藥署科長洪國登表示,會增列這項建議,除了參考歐美管理公告外,也因只指甲油含有易揮發的有機溶劑,太常吸入會對身體影響。在推行規定前,已於去年開過產業溝通會,業者認爲若是保護消費者的話,他們也能夠配合。

洪國登說,指甲油標示爲建議性質,目前尚在輔導階段,因此暫無罰則,但未來不排除將標示納入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

現行化粧品中,需強制標示警語的有水楊酸樟腦果酸等含有特定成分的產品,例如果酸需加註「嬰兒及孩童不宜使用」、樟腦則需加註「二歲以下兒童使用須諮詢醫師藥師」。洪國登提到,上述產品若未標示,可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開罰1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用消保法要求廠商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