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反納骨塔勝訴 楊文科允不上訴
竹北市反鳳岡納骨塔自救會提起行政訴訟,日前勝訴,新竹縣長楊文科在議會承諾不會上訴。圖爲反鳳岡納骨塔自救會前往新竹縣政陳情。(本報資料照片)
新竹縣竹北市公所提出在第6公墓旁興建納骨塔的計劃,從1993年由臺灣省政府覈定的1.95萬罐塔位,增加至10萬罐,並通過環境差異影響評估,但當地居民組成自救會並提行政訴訟,日前勝訴,縣議員連鬱婷4日於議會總質詢時再提及此事,要求縣長楊文科給個承諾,楊文科當場承諾不會上訴。
竹北市公所有鑑於竹北市內的公立納骨塔已不敷使用,因此計劃興建納骨塔,不過鳳岡、竹北一帶反對居民自組自救會,認爲納骨塔興建位置緊鄰鳳崎古道,且位於山坡,進出道路狹小,且上方還有大型社區及學校,位址條件不佳且有風險,因此反對興建。
自救會籲重新選址
另由於納骨塔計劃量體增加,重新做的環境差異影響評估已通過,但自救會成員不服,提起訴願並打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出爐,認爲因變更範圍過大,應重新辦理環評,判決自救會勝訴,自救會也於上月底於新竹縣政府前舉行記者會,呼籲納骨塔計劃應重新選址。
連鬱婷昨天在議會也指出,量體變更對於環境及交通均有重大影響,環差不附理由就過關的結論有明顯瑕疵,因此要求楊文科承諾「不上訴」。
楊文科則表示,縣府認定的計劃是以1993年通過環評、意即量體1.95罐爲準,不過竹北市公所提的新案在面積、範圍均有改變,當場給出承諾「縣府不會爲此案上訴」。
竹北市長尊重判決
反納骨塔自救會成員、大義里長曾檯安獲知縣府不會上訴後,心中大石仍無法卸下,他也再重申,該位址不適合興建納骨塔,由於有社區、學校在上方,且腹地不足,又鄰近步道,仍呼籲重新選址。
竹北市長何淦銘表示,公所會尊重法院判決,也會往其他方向努力,已另有計劃用地和腹地,不過仍在審慎評估,時機成熟就會向縣府民政處另案提出申請新建。
何淦銘同時指出,由於公立納骨塔已不敷使用,竹北市僅第4公墓有納骨塔,但已無剩餘塔位,且第4及第6公墓都已經禁葬,若未來有遷葬需求,量體也需要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