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傳真-迴歸ECFA初衷 創造兩岸雙贏
若能重啓ECFA後續談判,讓ECFA重返自由貿易之本質,進而創造兩岸經濟雙贏。圖/新華社
大陸財政部9月18日突如其來以臺灣單方對大陸產品的出口採取歧視性、限制性措施爲理由,自9月25日起停止臺灣34項農業產品免徵進口關稅。雖此次是大陸第三次對臺取消《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早收清單部分產品關稅減讓,但從國臺辦的發言內容解讀,其中一次提到賴總統、四次涉及臺獨論述,顯示大陸對臺取消部分產品關稅減讓優惠政策,並非屬於一般經濟性行爲,而是具有高度政治性之意涵。
若觀察今年5月以來大陸對臺採取的政策,在鼓勵兩岸民間加強交流、開放陸客前往金馬觀光及恢復進口臺灣部分農業產品之同時,卻又再度取消ECFA早收清單部分產品關稅減讓,其目的除了針對賴總統於就職演說及執政後堅持「新兩國論」之外,似乎對我方政府最近透過公開場合或利用媒體管道積極推動「聯大2758號決議案件並不涉及臺灣主權」的動作不滿,甚至對賴總統可能在國慶演說再度發表「臺獨」論述事先示警。
面對大陸再度對臺取消ECFA早收清單關稅減讓,政府相關部門持續表示遺憾、指責大陸無理,同時宣稱被取消關稅減讓的品項金額佔整體出口之比重極低,不致對臺灣的經濟造成衝擊,未來將會針對業者損害部分採取補貼措施,以及積極協助拓展其他替代出口市場。此外,仍以喊話方式,希望在世界貿易組織(WTO)」架構下進行協商,同時宣稱將至WTO提告,似乎忽略大陸迄今三次對臺取消部分產品關稅減讓優惠政策所主張的立論。
其實,自2023年4月12日大陸開始對臺啓動貿易壁壘調查以來,不少學者專家就指出,2010年6月兩岸簽署ECFA之後,我方並未落實規範,甚至不斷增加對大陸產品進口的管制,迄今達到2,509品項。
如果我方未來持續管制部分大陸產品進口,勢必讓大陸有對臺取消讓利政策,進而對臺實施貿易制裁的依據,或是以臺灣違反WTO所規範的「最惠國待遇原則」,亦即「非歧視原則」爲理由,最後終止ECFA。
亦即大陸此次認爲臺灣違反ECFA相關條款規範,乃是依據ECFA第2條第1款:「兩岸逐步減少或取消雙方實質多數產品關稅和貿易壁壘」,因此僅有取消ECFA早收清單部分產品關稅減讓優惠,並未擴及ECFA早收清單之外產品,或是採取附加關稅懲罰,避免違反WTO相關規範。
再者,依據ECFA第10條:「爭端解決於協議生效前,任何與協議解釋、實施和適用的爭端,雙方應該透過協商解決」,或是依據其第11條所設置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採取適當方法解決。此意味着,與兩岸貿易相關的爭端,可以利用經濟合作委員會進行協商,並不需要透過WTO架構處理。
儘管無法猜測大陸未來是否取消ECFA早收清單全部產品關稅減讓優惠政策,然而無法忽略的是,2008年7月WTO杜哈回合多邊談判破局之後,全球各國掀起洽籤雙邊自由貿易協議(FTA)熱潮,進而整合多邊區域經濟組織,在相互實施「貨品」關稅減讓的同時,大幅開放「服務」市場領域。目前在亞太地區經濟體中除了臺灣、北韓、蒙古等少數經濟體之外,大致已經簽署FTA或參與區域經濟組織。
無庸置疑,長期以來臺灣受到「一中」政治糾葛,難以洽籤雙邊FTA,更加不易參與多邊區域經濟組織。因此,兩岸在遵循WTO規範、排除「一中」政治限制下籤署ECFA,若完成簽署其後續相關協議,則將會是提供臺灣洽籤FTA的藍本或是申請加入區域經濟組織之說帖,藉此拓展臺商市場空間。也就是說,如果臺商對外出口缺乏關稅優勢,恐讓許多臺商因關稅成本壓力而被迫遷徙,進而導致臺灣經濟陷入空洞化或孤立化風險。
很顯然地,面對近年來大陸經濟體快速崛起,形成與美國經濟體分庭抗禮的局面,其未來恐讓全球經濟板塊的排列與產業供應生態之重組,造成頗深遠的影響,此一情勢對位置於亞太區域的臺灣經濟之衝擊不容小覷。因此,朝野政黨與其陷入狹隘民粹意識型態糾葛,將ECFA操作爲政治工具,不如設法化解政治桎梏,重啓已停滯的ECFA後續相關協議談判,讓ECFA迴歸初衷,重返自由貿易之本質,進而創造兩岸經濟雙贏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