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囚車內躲酒測免罰9萬 葉毓蘭:有這樣法官,還需要敵人嗎?

▲警察酒測臨檢。(圖/資料照/記者林世文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酒駕事件頻傳警方加強攔查取締,臺中纔剛發生一名酒駕累犯的酒店小姐,開車撞死烘焙師,不過有一名劉姓男子去年在北市警方酒測攔檢點前方2、3百公尺處停車,員警要求下車也不聽,收下9萬元罰單後提抗告,最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罰單,也引發各界譁然,前警大教授葉毓蘭就在臉書痛批,「有這樣的法官,我們還需要敵人嗎?」

▼臺中金錢豹女酒駕撞死烘焙師。(圖/翻攝自雅妃烘焙坊;顏女臉書)

臺灣酒駕事件太多,有網友甚至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提案酒駕累犯應處鞭刑, 沒想到卻又發生一名顏姓酒店小姐酒後開賓士高速撞死32歲的烘焙師,而且顏女還是累犯,過去曾因酒駕被判刑4個月,顏女母親甚至幫忙說情,「女兒也很歹命。」引起網友撻伐;以及新北市蘆洲分局警員陳昭宏去年7月執勤時,遭酒駕的陳姓女子撞傷右小腿截肢案件,警方更加強酒駕臨檢和取締。

▼顏女是酒駕累犯,事後遭裁定收押,但未禁止接見通信。(圖/翻攝自顏女臉書)

而一名劉姓男子去年10月19日凌晨,和朋友聚餐喝酒後開車,將車酒測攔檢點前方2、3百公尺處停車,員警拍打車窗、二次放置勸導警告書,他都不理會,因此被開出9萬元罰單,他不服提告抗罰並供稱,爲避免導致疲勞駕駛,把車停在路邊車位,戴耳機平躺後座休息,車子隔音好、窗戶貼黑色隔熱紙,沒注意有攔截點,也沒察覺有人接近。

不過警方的說法是,劉男發現前方設有酒測臨檢點,行進間屢踩剎車、立即變換車道後將該車停於路邊,員警上前查看輕敲車窗都不理會,在駕駛座講行動電話,還由駕駛座爬到後座躺下,員警在車外宣讀拒絕酒測罰責後開罰9萬元、吊銷駕照。不過一審法官據員警密錄器畫面,看不出劉男有蛇行等狀況,認爲警方不能對於不服膺警察威權的國民,就主觀臆測對方酒駕,判決撤銷罰單。

撞擊力道大,賓士車頭毀。(圖/中天新聞

交通裁決所上訴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則認爲,員警在上前進行盤查時,劉男早已自行停妥車輛,並非客觀上已發生危害,或有客觀合理依據易生危害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警臨檢盤查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之規定,要求劉男接受酒測檢定並非合法,因此駁回裁決所的上訴,全案定讞。

對此,葉毓蘭在臉書提及顏姓酒店小姐的案件, 這位顏小姐被警察取締、罰款吊照,顯然無用。並提到臺中市警局1月新聞稿曾提及2016年取締酒駕1萬4239件,「警察這麼努力抓,還是沒有用,問題出在哪裡?問題就出在像這則新聞(指自囚車內拒酒測免罰確定新聞)中與警察、不,是與全民安全爲敵的法官!」

葉毓蘭表示,一個原本在路上正常開車的人,再看到路檢點卻突然停在路邊睡着,員警用力拍打車窗、大聲呼喊都聽不到,到底是真的睡着,還是爲了規避酒測稽查而假睡?「上述的情節,只有法官會認爲駕駛人是真的睡着,睡着時當然不能酒駕! (讓我飆一飆這些恐龍法官吧,你們真的很柯文哲+馮世寬!)有這樣的法官,我們還需要敵人嗎?警察還需要這麼努力抓酒駕嗎?所有被酒駕撞死成殘的被害人家屬,這些法官就是共犯,就是推手!!」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撞斷執勤員警陳昭宏右小腿的酒駕女子陳以恩,二審改判刑2年10個月。(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