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專項報告: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糾正“小過重罰”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11月5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劉言)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作了關於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這是繼2015年11月,最高法就2010年至2015年行政審判工作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專項報告後的第二次。
報告顯示,2016年至2024年9月,各級人民法院共審理一審行政案件242.1萬件,辦理行政非訴執行案件184.1萬件。已結一審案件中佔比較高的案由爲罰款、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類,社保資格或工傷認定等“行政確認”類,自然資源權屬確權等“行政裁決”類,訴請判令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的“不履行職責”類等。在加強人民羣衆訴訟權利保障上,人民法院鞏固深化立案登記制改革成果,準確理解把握行政案件起訴條件,支持和保障人民羣衆依法表達訴求,2016年以來一審行政案件年均增長5.3%。
張軍在報告中指出,在着力解決人民羣衆急難愁盼問題上,人民法院支持行政機關依法懲處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破壞生態環境、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違法行爲,讓違法失德付出應有代價,爲嚴格執法提供司法保障。同時,對個別行政執法案件涉及的“小過重罰”問題,注重源頭治理,執法司法銜接,促推把處罰法定、公正公開、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等要求落到實處。
報告提及的一起案例顯示,某公司在其網站廣告宣傳中使用“最佳”用語,因違反廣告法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20萬元,後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審理認爲,該公司屬初次違法,且案涉廣告發布兩個月後相關產品即下架,持續時間較短、危害後果輕微,根據行政處罰法“過罰相當”“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等規定,判決撤銷該行政處罰決定。
張軍表示,本案審理後,該地市場監管部門根據法院建議下發了對輕微違法行爲依法免於處罰的相關規定及免罰清單,實現“辦理一案、規範一片”。過與罰相當、法理情統一,執法司法更顯力度和溫度。
張軍在報告中指出,人民法院嚴格落實“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的法定職責,堅持監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監督,把監督、糾正違法行政行爲和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有機統一起來,一體提升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水平。
報告顯示,人民法院堅持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對違法行政行爲依法予以糾正,落實規範性文件附帶審查制度規定,依法對案件中涉及的2664件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對審查認爲不合法的及時向文件制定機關提出處理建議,防止同類行政爭議反覆發生。
如某公司租賃房屋後投入2000餘萬元擬開設賓館,行政主管機關以房屋產權證書標明用途爲“辦公”、不符合該機關制定的“紅頭文件”規定的許可條件爲由,拒絕核發行政許可。法院審理中就該機關文件合法性進行研究論證,推動該機關主動變更與上位法不一致的“紅頭文件”規定,該公司的“爛尾”項目獲得新生。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