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集團吳小暉詐騙案宣判 判囚18年 105億人民幣財產沒收!
▲鄧小平外孫女婿吳小暉遭起訴 安邦集團「違法經營」被接管。(圖/視覺中國)
大陸保險業巨頭安邦保險集團前董事長吳小暉被指涉及集資詐騙、職務侵佔案,並於10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吳小暉被判有期徒刑18年,沒收財產105億元人民幣。
綜合陸媒報導,吳小暉被指控隱瞞股權實控關係,以其個人實際控制的多家公司掌管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邦財險)、安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邦集團),並先後擔任安邦財險副董事長和安邦集團董事長、總經理等職。
吳小邦的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財產95億元(下同,約119億港元);職務侵佔罪則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億元(約12.5億港元);兩罪並罰判監18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沒收財產105億元人民幣(約131億港元),兩罪合共被判18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沒收財產105億元人民幣(約131億港元)。
自2011年1月開始,吳小暉以安邦財險等公司爲融資平臺,指令他人使用虛假材料騙取原保監會批准和延續銷售投資型保險產品。他又在同年7月至2017年1日期間,指令他人採用製作虛假財務報表、披露虛假信息、虛假增資、虛構償付能力、瞞報並隱匿保費收入等手段,欺騙監管機構和社會公衆,以承諾還本付息且高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爲誘餌,超過原保監會批准的規模向社會公衆銷售投資型保險產品非法吸收鉅額資金。
除此之外,此外,法院還查明吳小暉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佔安邦財險保費資金100億元。案發後,公安機關查封、凍結吳小暉及其個人實際控制的相關公司名下銀行賬戶、房產、股權等資產。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吳小暉的行爲構成集資詐騙罪和職務侵佔罪,依法應當數罪併罰。法院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