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退Uber..網寧願走路也不搭小黃 交通部爲何這麼做?

▲Uber將從2月10日開始暫停在臺灣服務。(圖/翻攝自Uber臉書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交通部2日對Uber祭出11張裁罰書,累計開罰金額2億3100萬元,同時並對Uber勒令歇業,對此,Uber宣佈將在2月10日起暫停在臺灣的服務。但究竟爲何交通部要如此對待Uber?其中的理由包括:一、不願登記合法;二、不願合作,用科技混淆視聽;三、規避司機勞健保工時等問題;四、規避乘客保險依法繳稅等責任

Uber在臺違法營業,過去立法院初審《公路法》第77條及78條之1修正案時秒速通過,之後違法營運汽車運輸業開罰金額提高成10萬至2500萬元,讓Uber相當不滿,大動作登報砲轟政府

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胡迪琦當時強調,交通部從來沒有要阻礙科技的發展雙方都溝通過,APP的媒合是很好的,其他國家也有很多車隊做的很好,要發展絕對歡迎。

不過,胡迪琦回擊,交通部從來就沒有要趕走Uber,從整體產業角度上來看,好的都要留下來,只是要納入管理,包括納保納稅,甚至只要將自用車整理過後,成爲營業車都行,但Uber把自己設定成媒合的平臺,「撇清一切責任後,佔盡了利益。」

新春開工祭重罰! 交通部就是要把Uber趕出臺灣?

然而,交通部在開工第一天對Uber祭出首波裁罰書,並勒令歇業,Uber則發出聲明表示,在此困境之下,我們相信需要重新思考另一路徑。因此,Uber宣佈將於下週五2月10日起暫停Uber在臺灣的車輛分享媒合平臺服務,希望能重啓和政府的對話

交通部長賀陳旦在新春團拜後受訪時表示,「不希望事情走到這一步去」,即使交通部有單方面勒令歇業的法律條件達成,但希望Uber依然會就認知範圍以及法規部分再跟交通部做探討,把握溝通機會,「不要走到絕路」。

▼Uber被勒令歇業宣佈2/10起暫停臺灣服務,交通部長賀陳旦:不希望走到這一步去。(圖/記者賴文萱攝)

Uber喊暫停臺灣區服務 網友哀鴻遍野

Uber暫停營業消息一出,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不少人表示要共同抵制,「Uber真的超好搭,便宜又方便,重點是素質沒話說」、「寧願走路也不搭小黃」、「當烏伯被停業成爲事實,檢舉小黃違規就是義務」;但也有人持反面意見認爲,「不合法就是不合法」、「有競爭纔會有進步」。

交通部、Uber「火車對撞」 影響的是消費者權益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在臉書上提到,交通部與Uber「火車對撞」下,「消費者受害」是目前討論所消失的,政府單位必須重視;Uber退出臺灣市場已經讓臺灣新創產業大受打擊,也讓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絕對不是民衆認爲負責任的表現,未來不排除與立委們、業界人士和政府官員繼續凝聚共識,於適當時機再提修法。

國民黨立委許毓仁同樣也在臉書上批評,「重罰趕走了 Uber, 計程車業也沒有比較進步,被剝奪的是消費者選擇的權利。」在舊時代體制下,受到袒護的既得利益者、舊產業,受傷害的絕對是消費者選擇的權利和新創公司的發展。新會期將致力推動「數位經濟基本法」,也會修訂網路媒合業專章,盼政府更積極爲臺灣新創引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