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不甩5天教召 白牌車司機判刑2個月

桃園1名王姓白牌車司機接獲教育召集令卻不理,也未申請免召或緩召,遭桃園市後備指揮部函送偵辦,檢方依法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桃園地院審結,將他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的妨害教育召集罪,判處徒刑2月,得易科6萬元罰金,可上訴。

判決事實指出,25王姓男子是後備軍人,依兵役法規定有接受教育召集的義務,竟意圖避免教育召集,經王父於2023年9月25日簽收精誠甲字第231206號教育召集令,指定王男應於同年11月6日前往桃園市新屋區東興路的新屋農博環境教育園區報到,進行5天射擊訓練、戰鬥教練等多項訓練課程,仍於胞姊轉告教育召集令內容而知悉應受召集後,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以上,而未接受教育召集。

法官根據被告於警詢、偵訊及準備程序訊問時自白並坦承不諱,王父警詢證述簽收的回執聯、後備軍人連訪基本資料調查表、桃園市後備指揮部召集未到人員訪查紀錄表、教育召集未報到人員名冊等卷可稽,被告犯嫌堪以認定。

法官審酌,被告身爲後備軍人,明知受主管機關教育召集後,應於指定時地報到,竟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而未參加教育召集,影響國家對教育召集訓練的順暢、國防安全及後備管理的有效性,惟念及被告坦承犯行,犯後態度雖然不算差,但也不夠積極或誠懇,同時考量被告警詢時自陳高職畢業、職業爲白牌車司機、經濟小康等情,量處適當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以示懲儆。

桃園市王姓白牌車司機不甩5天教召,法官依法判處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記者林伯東/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