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號「發哥」稱星澳有賭場 陳超羣非法吸金8億多…二審今判14年4月

綽號「發哥」陳超羣自2012年間起在高雄設辦公室,自稱其在澳門等賭場經營VIP賭廳及生技公司,如參與投資者每月可獲取投資金額3%至10%不等紅利,非法吸金8億多元。一審判陳違反銀行法判處徒刑14年,二審今天宣判,改判陳徒刑14年4月,犯罪不法所得沒收。

檢警調查,陳超羣自2012年間起自稱其在澳門威尼斯人賭場、新加坡金沙賭場經營VIP 賭廳及生技公司,如參與投資其賭場、生技公司業務經營,每月可獲取投資金額3%至6%不等紅利,如投資達一定金額,得免費招待前往澳門、新加坡賭場參觀旅遊。

如投資人另招攬其他下線投資達一定金額,並經陳同意者,即可取得經營管理權,也是集團與其個人下線投資人窗口,負責代集團收取資金及發放紅利,並得自其招攬投資總金額多抽取1%至2%不等紅利,及自行決定下線投資人的紅利成數。

陳依此方式招攬投資,迄至2016年8月間無法再支付利息給投資人止,計吸收資金8億9千多萬元。臺南地院認他違法吸金高達8億多元,爲主要策畫及執行者,違反銀行法的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重判14年。

陳不服提上訴,臺南高分院今天上午9點28分宣判,撤銷原判決,依違反銀行法改判陳14年4月,犯罪不法所得沒收。

陳超羣法吸金8億多元,臺南高分院今天二審宣判,依違反銀行法改判陳徒刑14年4月。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