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別隻顧被告 忽略人民公義
憲法訴訟法今年初上路後,多起判決引發爭議。 (本報資料照片)
楊蕙如養網軍網路霸凌,間接導致時任大阪處長輕生,她雖然已判刑定讞,但釋憲成功就可獲翻案。憲法法庭如果只是考慮被告的人權保障問題,忽略類似周玉蔻等人用言論霸凌的惡行,恐非人民企盼的司法正義。
蔡英文政府推動司法改革,讓大法官審案法庭化,也給予大法官如同「第四審」的絕對權力,透過裁判憲法審查普通法院的確定判決,讓空姐爭女案翻盤,但逾半年的憲法訴訟裁判,卻引來外界的批判與非議,大法官們卻仍活在神壇上,不知人民的感受。
性侵殺人的死囚陳錫卿等38人聲請釋憲,主張司法院函令制定的最高法院更三審後上訴案,應由原承辦法官承審,及重大刑案自始由同一位法官辦理,俗稱的「連身條款」違憲。憲法法庭併案受理後,下個月開庭但不公開,未來一旦判決違憲,38名死囚依速審法規定,羈押不得逾5年,可獲非常上訴、重新審理機會,也因關押逾5年須釋放,獲翻案後還可聲請刑事補償。
此外,去年底立法院纔剛修正通過,將侮辱公務員的刑度提高,但大法官們卻受理楊蕙如的聲請案,併案後要審查侮辱公務員的刑罰是否違憲。
目前15位大法官,有4人明年將卸任,將由蔡英文總統提名新大法官,屆時15位大法官全部是蔡總統所任命,將組成「清一色」的憲法法庭審案。憲法法庭如果只是迎合特定司改團體的喜好,作成背離民意的裁判,恐怕會釀成司法大災難,難保不會成爲人民走上街頭要求改革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