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自食惡果

(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明朝惡名昭彰的特務機關東廠府衛內,供奉着岳飛雕像,堂前還立有「百世流芳」的牌坊,意在期許人與事效法忠義,並足以流傳後世,只是東廠的所作所爲與這些擺設,顯然是天壤之別。近來高舉「轉型正義大旗頻頻出招的促轉會,不僅將手伸進校園,甚至還劍指司法院,比起東廠只怕是不遑多讓。

轉型正義最重要的目的,在於透過真相發掘或其他方式,讓整個國家社會能記取歷史的教訓,並促成社會的和解、團結,讓民主更爲深化與鞏固,而法治人權則是其關鍵內涵。《促轉條例》雖然以「促進轉型正義及落實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爲立法目的,而促轉會亦揭櫫「真相、公義、和解」爲其職志,然而實際上的作爲卻與此大相徑庭。

早在《促轉條例》立法之初,對於這樣一個破壞權力分立、用人組織不受法律制約、可以對人民任意發動調查權,偏離憲政法治正軌的法律,即存有諸多違憲違法的質疑。尤其更賦予促轉會擁有重新調查刑事確定判決的權力,甚至得推翻法院確定判決之實質確定力,可以凌駕司法權之上的權力。如此完全無視憲法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徹底破壞法治國根基的立法,促轉會即已註定成爲法治的違章建築,吞噬法治人權的「憲政怪獸」,幾已毫無懸念

果不其然,因立場色彩鮮明者出任委員,公正性備受質疑;恣意搜查人民團體,甚至爆發企圖干預選舉的「張天欽事件」,不但徹底卸除促轉會獨立機關的虛僞面具,促轉會還自我認證是「東廠」,就是一個道地的特務機關,不僅悖離重建法治、人權的核心價值,「轉型正義」也成了走味的正義。

雖然事後促轉會提出調查報告,以「導正轉型正義觀念偏差」、「堅守行政中立上不容瑕疵」等作爲改善方向,但事實證明,這顯然只是虛應故事的文件罷了,否則怎會又發生恣意進入校園封存檔案漠視大學自治及行使職權的必要性,甚至置權力分立於不顧,恫嚇司法院交出相關大法官解釋資料,即使司法院已做出說明仍不依不饒的糾纏。

促轉會手伸進司法,孰令致之?執政者將其視爲鞏固權力的工具,放任其恣意破壞法治、戕害人權,固然難辭其咎,但作爲正義最後的防線,司法的縱容,不也是幫兇?大法官們在釋字第793號解釋中,認爲「轉型正義屬憲法上重大公共利益」、「國家應採取回覆或匡正措施」,可以排除法治國中法安定性等重要原則與財產權保障。促轉會高舉「轉型正義」的大纛向司法院徵集資料,司法院又豈有拒絕的理由?不過是自食惡果而已。

欠缺法治人權與民主價值的促轉會,怎能讓人信服其妥適執行轉型正義的能力?對照促轉會標榜的「真相、公義、和解」,以及機關牌銜「正義」二字,又是何等的諷刺?這與東廠擺置岳飛雕像與「百世流芳」的牌坊,又有何區別?這也證明促轉會執行的不是「轉型正義」,而是國家恐怖主義!(作者爲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內政法制組副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