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阿里美團騰訊被罰 陸央媒:以爲大而不倒?不存在!

滴滴、阿里、美團騰訊陸續被罰,陸央媒:「以爲大而不倒?不存在!」(達志影像

中國國務院主辦的中央直屬黨報經濟日報》今天(10日)發表評論文章稱,近期一系列處罰網路巨頭企業消息,打破很多人對於壟斷行爲的種種僥倖心理。文章強調。跟維護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比起來,再大的企業也必然受到法律約束,「以爲大而不倒嗎?不存在。」

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7日依據反壟斷法,對網路領域22起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作出行政處罰,涉及騰訊、阿里巴巴、美團、滴滴等多間企業。涉案企業分別被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

在市場監管總局開的罰單中,涉及滴滴旗下全資子公司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8例,涉及阿里巴巴6例,騰訊5例,蘇寧2例,美團1例。案件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21條,構成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爲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具體來看,此次被罰的22起案件中,有10例屬於股權收購,併發生控制權轉移,如騰訊收購小紅書股權案、騰訊收購搜狗股權案等。另有12例屬於設立合營企業案件。如滴滴旗下小桔新能源海南交控南網電動、海南電網設立合營企業案,以及滴滴旗下北京車勝時空電動車設立合營企業案等。

《經濟日報》評論文章指出,此次被處罰的企業共計30多家,除了行業巨頭,還有普通企業甚至國有企業,只要被認定爲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一個也無法逃脫。「幻想法不責衆嗎?這樣的想法顯然是幼稚可笑的。」

文章還說,跟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和公平競爭比起來,再大的企業也必然受到法律約束,這一信號越來越清晰。「以爲大而不倒嗎?不存在。」只要膽敢破壞市場秩序,大小企業均要付出代價。

涉案企業中也有不少傳統企業,如廣州恆大足球,同時還有國外製造企業三菱重工。文章分析,這說明傳統領域企業並非不受約束。此外,部分案件時間久遠的發生於2011年,是10年前的舊事。文章認爲,這也並非違背「法不溯及既往」,而是嚴格執法的表現。反壟斷法自2008年8月正式實施,因此只要法律生效後實施的違法行爲,都應受到法律管轄。

文章重申,中國強調反壟斷法面前一視同仁,絕非一句空話。最終目標是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對新興產業包容審慎的監管態度並未轉向。但市場主體務必銘記於心,壟斷再無僥倖空間,「出來混,早晚都要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