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要求公務員「擁護基本法」 去年7月前受聘也在內
▲香港舉辦宣誓儀式,各部門首長宣誓擁護基本法,基層公務員短期內也被要求籤署聲明。(圖/港府)
「港版國安法」上路後,北京持續強化香港公務員宣示效忠國家制度。據港府15日公告,於2020年7月1日以前受聘之公務員,也須遵守訂立宣誓或簽署聲明的要求,擁護《香港基本法》。
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15日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出通告。發言人指稱,所有在2020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須簽署聲明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公務員須在部門發出有關信函的四星期內簽妥及交回聲明,受聘擔任高級職位(如部門首長)的公務員並須宣誓。
▲香港國安法上路後,北京對香港的關注力道越來越強。(圖/路透)
在此之前,由於港版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晚間11時,經特首林鄭月娥公告後生效,港府已先要求所有在2020年7月1日之後,入職的公務員作出有關宣誓或簽署聲明,至今有超過4000人配合。
按照基本法,香港過去只有行政長官、主要官員及立法會議員等需要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對一般公務員則沒有類似要求。
2020年12月18日,港府還特別舉辦過公務員宣誓儀式,在林鄭月娥見證下,港府常任秘書長、部門首長和屬首長級薪級表第6點或以上的公務員,作出宣誓。如今,該要求隨着北京強化公務員需效忠國家制度的背景下,進一步擴大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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