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一審輕判 僅連長8月,餘17人6月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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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下士洪仲丘疑遭虐死案件,桃園地方法院軍事專業法庭審理終結,7日下午4時對18名被告做出判決,包括前前542旅副旅長何江忠等12名被告輕判6月、5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5人無罪,只有少校連長徐信正判刑8個月,全案可上訴。洪家人聽判之後激憤大喊不公。
前陸軍542旅下士洪仲丘原定去(102)年7月6日退伍,因爲被發現攜帶有照相功能手機進入營區,違反軍中資安規定,在6月28日被送往禁閉室。7月3日洪仲丘在禁閉室操練時倒地,送醫不治,距離退伍只有3天,家屬悲傷難過,抨擊軍中不當體罰,軍方展開調查。
全案在軍檢調查處理後,起訴前542旅旅長沈威志、前副旅長何江忠(右圖)、前連長徐信正、副連長劉延俊、前士官長陳以人、前上士範佐憲等18人。後因軍審法修法通過,全案移審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其中合議庭法官開庭審理時,一度對於何江忠等人裁定羈押。
洪案下午一審判決,18名被告去年被軍檢起訴的罪名,包括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處罰、共同職權妨害自由等罪嫌。18名被告僅沈威志與劉延俊出庭,庭後不發一語離開。
542旅包括旅長沈威志、副旅長何江忠、旅部連副連長劉延俊、士官長陳以人、上士範佐憲等洪案主要被告,均被判刑6個月,只有前連長徐信正遭判8個月。
此外,陸軍269旅禁閉室中尉憲兵官郭毓龍,判刑3個月、拘役30天;中士戒護士陳毅勳、前下士戒護士李念祖判刑6個月;前中士副室長羅濟元及前下士戒護士李侑政、黃冠鈞各爲5個月。前中士戒護士陳嘉祥另案判刑6個月。269旅禁閉室前上士室長蕭志明、中士副室長宋浩羣、中士戒護士黃盛筌、中士戒護士張豐政、下士戒護士侯孟南5人無罪。全案可上訴。
今天上午洪父表示,該負責的人就負責,有罪就重判,洪母則眼眶泛淚,對洪仲丘說「媽媽希望你放下」。洪仲丘家人下午到庭聆聽判決,對於判決結果,當場痛罵臺灣司法黑暗的一天。洪案受到全國矚目程度,不僅躍升爲知名入口網站去年評選的「最受矚目的新聞」外,也在去年8月發生超過十多萬民衆聚集凱達格蘭大道表達訴求。今天一審判結果,預料將再引起另一場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