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關4年 陸委會籲告知釋放日期
臺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2017年在大陸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至今滿4週年。圖爲2017年9月11日,庭審後李明哲與家人會面。(中新社)
臺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2017年在大陸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至今滿4週年,陸委會昨表示,政府多次透過既有管道要求陸方應確保李明哲權益,並協助家屬赴陸探視共計16次;但自去年疫情發生後,家屬即無法赴陸探視,且李明哲已服刑超過二分之一,呼籲陸方儘速告知家屬釋放日期,保障撥打親情電話、家屬探視與假釋相關權益。
臺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臺灣分會等人權團體及李明哲妻子李淨瑜、跨黨派立委,昨天在立法院羣賢樓外召開記者會。李淨瑜哽咽說,自COVID-19疫情爆發以來,她只收過李明哲寄來1封信。
臺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表示,建議蔡總統與民進黨政府應在今年由紐西蘭主辦的APEC會議上,推派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代表臺灣出席領袖會議,並在會中呼籲APEC建立人權對話機制。
由於李明哲已在大陸服刑滿4年,但家屬至今尚未收到判決書,因此無法知道釋放日期;國際特赦組織臺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指出,去年COVID-19疫情開始,家屬就無法前往監獄探視李明哲,通訊也斷了,國際特赦組織要求中國政府保障李明哲的通訊權與健康權。
華人民主書院倡議主任郭歷軒強調,藉由關押李明哲意圖嚇阻臺灣人支援中國的人權與民主,近來也變本加厲,只要距離臺灣最近的中國沒有自由,臺灣的安全與生活方式就沒有保障,關注中國人權是大家共同的責任。
施逸翔則建議,除了派陳菊出席今年APEC會議,並要在會中呼籲建立對話機制,以處理李明哲案或在中國經貿活動時遭受人權侵害的案件,這樣的機制對於APEC各國應該都符合國家利益的。
李淨瑜發言時先感謝4年來臺灣人民對李明哲事件的關注、國際組織與民間團體聲援,也有民衆試着寫信給李明哲;她說,可是這一滴一點都沒有讓李明哲感受到,因爲沒有一封信寄得進去、沒有一點消息可以進得去,疫情後,李明哲更加地與世隔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