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人民銀行法終迎大修 罰款上限提高至2000萬人幣

中國人民銀行起草修法,將罰款上限提高至2000萬人民幣。(shutterstock)

大陸金融業又一重要法律迎來大修。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起草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明確任何單位個人禁止製作發售數位代幣,不涉財政赤字貨幣化,罰款上限提高至2000萬元(人民幣,下同),人行法定職責將會極大擴圍。

據第一財經報導引述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在當前國際國內經濟金融環境發生重大變化背景下,與時俱進對《中國人民銀行法》進行修改,強化人行在宏觀審慎監管、防範金融風險等職責,將有助完善制度建設,爲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創造更加適宜的法律環境,也有助於推動金融業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而針對金融市場違法成本低問題,《徵求意見稿》加大對金融違法行爲的處罰力度規定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爲可以加重處罰,罰款上限提高至2000萬元;對取得人行許可機構增加責令暫停業務、吊銷許可證、市場禁入等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