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政治部主任盧恩光 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司法部原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盧恩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盧恩光年齡、入黨材料、工作經歷、學歷、家庭情況等全面造假,長期欺瞞組織;金錢開道,一路拉關係買官和謀取榮譽,從一名私營企業主一步步變身爲副部級幹部;亦官亦商,控制經營多家企業,通過不正當手段爲企業謀取利益;對抗組織審查。爲在職務提拔、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送給國家工作人員鉅額財物,涉嫌行賄犯罪。
盧恩光價值觀念嚴重扭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嚴重損害了黨的形象和選人用人制度,破壞了相關地方和單位的政治生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盧恩光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撤銷其違規獲得的榮譽稱號;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新聞來源:新華社港臺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