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熱評丨以分紅定“分層” A股價值投資再強化
每經評論員 杜恆峰
根據新“國九條”(《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部署,上市公司分紅是整體制度改革中極爲重要的組成部分,其中既有去年滬深交易所進一步規範股份減持行爲等內容,也有將ST(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制度引入分紅考覈的新舉措。至此,根據具體的分紅情況,上市公司可以清晰地被“分層”,處於不同層級的公司將面臨監管層和投資者不同的價值評判,而這無疑將進一步強化A股的價值投資共識。
第一層是分紅達標的公司。對主板公司來說,是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現金分紅總額不低於年均淨利潤的30%,且累計分紅金額不低於5000萬元。按照規則,回購股份並註銷的金額也被列入分紅。對科創板、創業板來說,同樣需要達成“30%”的要求,且累計分紅不低於3000萬元,但同期研發投入佔營收15%以上或累計研發投入在3億元以上的可以豁免。
第二層是分紅不達標,大股東權利受限制的公司。按照交易所公佈的徵求意見稿,分紅低於“30%”的上市公司,大股東(持股5%以上)不得減持。在2020年之前上市的3632家上市公司當中,有2615家公司具備分紅條件,但有228家未達到“30%”的要求,這些公司的大股東減持將受限,其中就包括陽光電源、億緯鋰能等明星公司。
第三層是有分紅條件但分紅不達標的公司,這類公司有被ST的風險。上市公司要分紅,必須確保已彌補所有虧損,並依法提取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可分配利潤爲正數。達成這些前提條件後,主板公司三年累計分紅仍低於5000萬元,且分紅比例低於年均淨利潤的30%的公司有數十家,其中不乏一些知名大型上市公司,比如永泰能源。科創板和創業板公司有研發支出方面的豁免,但仍有20多家公司有被ST的風險,比如創業板公司隴神戎發。
上述政策仍在徵求意見階段,按照交易所的安排,具體執行要等到2024年年報披露後,所以有ST風險的公司仍有充足的調整時間。但從中也不難看出,政策調整的取向已經非常明顯,那就是以分紅爲抓手,倒逼上市公司高度重視實際的經營質量,不但要淨利潤,還要現金成色高的淨利潤,而且還要可持續。對投資者而言,通過觀察上市公司的分紅處於哪一層級,也就多了一個維度來分析上市公司實際的投資價值。今年以來,中證紅利指數逆勢上漲14%,包括一些銀行股在內的高股息個股股價也創出新高,在低利率的金融大環境以及監管層倡導分紅的大背景下,上市公司的分紅意願和分紅能力將得到更多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