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薑麻園雲洞山莊被控竊占國林 獲判無罪
苗栗薑麻園景區內的知名景點雲洞山莊被控佔用國有土地,法院判處業主無罪。〔謝明俊攝〕
苗栗縣大湖、三義、銅鑼三鄉交界知名景區薑麻園,靠南側的知名景點「雲洞山莊」,2年多前被人舉發佔用國有土地,經苗栗地檢署偵查後起訴,苗栗地院審理調查後,認爲被告湯志青所有的雲洞山莊內建物,是先前依法申請鑑界起造,並取得合法使用執照,後因921地震造成中部地區大規模地形位移,進而造成後來鑑界結果認有佔用國有土地,並非真正佔用,因而判處湯某無罪。
雲洞山莊位處苗130縣道薑麻園遊憩區附近,地處三義、銅鑼、大湖等三鄉交界制高點,景觀視野非常開闊,天氣好時東可遠眺大小雪山,西可見到通霄火力發電廠的4根大煙囟,季節交換時,經常有云霧繚繞,吸引許多遊客前來觀看雲海奇景。
雲洞山莊的老主人湯雲珍指着電線杆後方土地纔是國有土地範圍,他們並未佔用。〔謝明俊攝〕
105年間,有人舉發雲洞山莊涉嫌佔用國有林地,經苗栗地檢署偵辦,向農委會林務局、水保局及國有財產署等單位調閱地籍資料及意見,並於106年1月請銅鑼地政事務所進行復丈鑑界後,認爲雲洞山莊的現有建物已涉森林法中佔用保安林地國有土地,並違反水土保持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全案經移苗栗地院審理,被告湯志青否認有佔用國有土地,他辯稱雲洞山莊是在1998年間,是由父親湯雲珍在自傢俬有地上,依法申請建築執照,並由銅鑼地政事務所進行鑑界後起造,至1999年11月完工取得使用執照,從未被告知有佔用到國有土地,如今他們家的建物卻突然變成佔用國有土地,讓他們不明所以。
雲洞山莊的建物被控佔用國有土地,已由苗栗地院判處業主無罪。〔謝明俊攝〕
苗栗地院在審理調查後發現,1998年間,銅鑼地政事務所替湯家鑑界結果,雲洞山莊所有建物都在湯家自有私人土地上,並且,法院向林務局調閱74年至106年的航照圖,都發現雲洞山莊的所有建物確實都在原有私人土地上,並未超越範圍。
同時,法官發現921地震後,因板塊擠壓導致地形發生變動,原本苗栗的基本控制點有向東南偏東方向位移20至40公分不等,而云洞山莊周邊的三義雙連潭段土地,在921以後未辦理地籍重測,導致後來銅鑼地政事務所復丈鑑界結果,出現雲洞山莊建物跑到國有土地上的誤差。法院綜合相關證據後,認爲雲洞山莊應無佔用國有土地,因而判決被告湯志青無罪。
雲洞山莊位在苗130縣道薑麻園休憩區內。〔謝明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