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局比武傷人斷腳筋 自稱朱元璋後代朱雪璋判刑6年定讞
▲朱雪璋比武傷人,遭判刑6年定讞。(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自稱朱元璋第19代孫的臺北市光信裡前里長朱雪璋,2016年間與綽號「深海閻王」的柔術高手王毓霖相約比武,卻埋伏20多名黑幫將王等人砍殺致重傷,王的腳筋甚至遭砍斷。一二審均依「重傷害罪」將朱雪璋判刑6年,朱妻吳佩樺判刑5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20日駁回上訴,將朱雪璋夫婦判刑6年、5月定讞。
判決指出,空手道高手朱雪璋在臺北市延吉街開設道館,朱男與王毓霖早有嫌隙。又因王毓霖在2016年1月間,將他在朱的道館前拍攝挖鼻孔、比中指照片PO在臉書上,致朱心生不滿,相約當年2月間在道館比武切磋。但朱男事先聯絡20多人到道館內外埋伏,還指示道場員工遮住武道館地下室內監視器。
朱男等候王毓霖3人進入武館後,就分別指示徒弟把守內、外門,並自內將道館大門反鎖,朱氏夫妻隨即呼叫埋伏的衆人自後門進入,衆人持刀械朝王等3人猛砍。王雖一度試圖逃出求救,但又被衆人拉回道館內持續毆打,朱妻甚至在一旁用手機拍攝圍毆實況,還向朱男說「再砍一刀,算我的」,朱男隨即動刀砍斷王男腳筋。
警方聞訊趕到現場,但因門口遭鎖住,衆人四散逃逸,僅留下朱氏夫妻善後。全案經臺北地檢署偵辦後,認定朱設局比武傷人,有重傷害故意,因此對朱氏夫妻等26人提起公訴。另外朱男也反告王毓霖殺人未遂,但檢方認爲王等人傷勢較重,作出不起訴處分。
全案經法院審理後,一審依照重傷害罪,將朱氏夫婦分別判刑6年、5月。案經上訴,二審也認定朱男爲主謀,但改依「重傷害未遂罪」,仍將朱男判刑6年,至於朱妻部分則上訴駁回,仍維持5月。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0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