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最高院再審抗告案 蘇炳坤哽咽:我不知犯了什麼罪

蘇炳坤遭控搶銀樓遭判15年定讞。(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新竹傢俱商人蘇炳坤31年前被控持刀搶銀樓遭判刑15年定讞,雖獲總統特赦免除罪行17年,但蘇認爲特赦無法還其清白,曾四度聲請再審,檢察總長也提過四次非常上訴,都遭法院駁回。蘇炳坤9月聲請第5次再審獲高院裁準,但高檢署提抗告最高法院今天創首例開庭審理抗告案,蘇當庭落淚地說「我站在這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希望司法還他清白。

1986年3月23日新竹金瑞珍銀樓遭竊賊郭中雄闖入,不但搶走金飾還持菜刀砍傷老闆頸部,事後郭男落網緊咬蘇炳坤參與此案,蘇炳坤堅持遭誣陷,卻仍被判刑15年定讞。對此,檢察總長曾提出4次再審及非常上訴,但全遭到駁回,2000年時任總統陳水扁特赦蘇男,但蘇認爲司法仍未還他清白。

最高檢檢察官林永義表示,總統已透過特赦救濟司法,倘若再准許再審蘇炳坤案,會破壞法律秩序,且蘇可否聲請刑事補償與再審並無關連性,「在總統與大家心中,蘇炳坤已經是清白的」,沒必要執意聲請再審才能還清白。

蘇炳坤則當庭落淚地說,「總統還我清白,但司法並沒有,我站在這裡不知道自己到底犯了什麼罪」,再多賠償也沒有用,希望法官及檢察官能爲他主持公道最高院法官見狀,連忙緩頰安撫蘇的情緒,並解釋檢方並不是要與蘇對立,接下來將請檢辯雙方各提出5名專家學者名單,供合議庭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