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炳坤再審抗告案「有法律疑義」 最高院要找專家鑑定
▲蘇炳坤遭控搶銀樓判15年定讞,多次提再審遭駁回。(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新竹傢俱商人蘇炳坤31年前被控搶銀樓遭判刑15年定讞,雖獲總統特赦免除罪行,但蘇認爲特赦無法還其清白,曾四度聲請再審,檢察總長也提四次非常上訴都遭駁回。蘇炳坤上月聲請再審獲高院裁準,但高檢署提抗告,最高法院今首例開庭審理抗告案,並表示由於本案存有許多法律疑義,爲求慎重,請到庭檢辯雙方各推薦5名對赦免法、再審制度有研究之專家學者,供合議庭參考。
最高法院表示,本件爲本院受理經判刑確定、總統特赦,使其罪刑之宣告無效後,聲請再審之案件,但存有「究竟罪刑已宣告無效之案件,能否聲請再審?」、「准予再審後,得爲如何之判決?」、「若法院仍爲有罪之認定,得否或如何執行」等法律疑義尚待釐清。
新聞稿指出,爲求周全、慎重,請到庭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林永義、再審聲請人蘇炳坤、辯護律師分別陳述意見,並請雙方各推薦5名對赦免法、再審制度有研究的專家學者,供最高法院選定參考,將另擇期開庭聽取意見。
1986年3月23日新竹金瑞珍銀樓遭竊賊郭中雄闖入,不但搶走金飾還持菜刀砍傷老闆頸部,事後郭男落網緊咬蘇炳坤參與此案,蘇炳坤堅持遭誣陷,卻仍被判刑15年定讞。對此,檢察總長曾提出4次再審及非常上訴,但全遭到駁回,2000年時任總統陳水扁特赦蘇男,但蘇認爲司法仍未還他清白,多次聲請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