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王董座涉私吞、逃稅逾12.5億!北檢命180萬交保 深夜籌無保金

記者劉昌鬆、莊智勝臺北報導

水果大王陳查某創立的大洋僑果集團,爆發經營紛爭,目前主導集團經營的老臣陳清福,以及陳月鳳陳榮祥、陳玲玲3姊弟,被陳查某第三代檢舉,涉嫌私吞販售水果的貨款。檢調清查陳清福等人從2013年起,將10多億元直接匯入私人帳戶,至今流向不明,還涉嫌逃漏稅2.5億元;調查局昨約談11人到案,北檢訊諭令陳清福180萬元交保,但陳籌措保釋金無果,最終只能留置法警室過夜。

▲大洋僑果、味王公司董事長陳清福。(圖/記者劉昌鬆攝)

據瞭解,陳查某是最早把香蕉外銷日本商人,曾爲臺灣五大富豪之一,他和第二代先後建立起了大洋僑果集團,接棒長子穎川建忠失智前,陸續把事業交給4大老臣,其中陳清福除了是大洋僑果董事長,也是味王公司董事長。

檢調獲報,陳清福等老臣與公司財務員工,涉嫌利用賣水果給國內盤商時,不開立、收取發票交易憑證陋習,不但未開立足額或與實際銷售情形不符發票、銷貨憑證,還要求盤商除將部分貨款直接或間接匯陳清福、董事陳榮祥及監察人陳玲玲的銀行帳戶,或由員工收取現金票據後,直接存進指定帳戶。

檢察官黃嘉妮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處統計,從2013年到2019年間,大洋僑果集團流入陳清福等人銀行帳戶內的款項,約有10億多元去向不明,估計逃漏稅額約2.5億元,懷疑全案涉及業務侵佔以及違反《稅捐稽徵法》,25日兵分6路展開搜索,並約談陳清福等老臣與員工等多名被告到案。

經調查後,北檢原諭令陳清福200萬交保、林德盛150萬交保、陳月鳳100萬交保,惟3人整晚籌不出保金,最後檢方調降保額,改爲陳清福180萬、林德盛120萬、陳月鳳80萬,但由於當時銀行早已打烊,3人無處提款,最終仍是籌措保金無果,只能留待法警室過夜;而其他被告則遭裁定10萬到35萬元不等交保,或是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