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三、四級毒品罰款 毒蟲賴帳2.2億
要毒蟲繳納罰款難上加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在前年修正,將施用及持有三、四級毒品低於廿公克以下者,處以行政罰鍰及講習,實施至今滿兩年,卻形成吸毒者事後落跑不繳罰款的現象,執行率僅約三成,還有兩億兩千多萬元收不到;員警批評嚴重浪費警力,各界也多有提升K他命爲二級毒品的呼籲,以遏止毒品氾濫。
法務部指出,警方查獲持有少量三、四級毒品者,處以罰款,就好像是警方取締開罰單,要民衆繳罰一樣。三、四級毒品的成癮性較一、二級毒品低,且施用者多是學生,毒品審議委員會開會討論,認爲不宜動輒用刑事制裁,應加強戒癮醫療。
警方指出,不論是夜店或是KTV、酒店等娛樂場所,業者不諱言表示,現在施用K他命助興的現象十分嚴重,因爲K他命等三、四級毒品取得容易,被抓到又不會被判刑坐牢,施用者纔有恃無恐。
「抓了有甚麼用!根本是浪費我們偵辦的時間與心力!」員警忍不住痛批。有員警說,這些吸毒者不是年輕人,就是平日沒錢買毒的毒蟲,要抓到人已經很難了,更何況是事後要他們再主動出面繳納罰款,簡直比登天還難,但警方還是得依法裁罰,花時間製作通知書,且還要親自送達,員警戲稱自己成爲另類的「討債集團」。
這些被查獲者如果不繳納罰鍰,會被再處以怠金,但這些人似乎也不怕,警方日後還需再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徒浪費許多公務人員的時間與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