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犯逮捕直送法院審理? 劍青檢改建議:修法保障人權
▲劍青檢改將辦研討會建議修法,現行犯遭逮捕後直送法院決定強制處分。(示意圖/pixabay)
近來因檢察官同時開庭訊問4案人犯是否需懲處,在檢察體系內引發爭議,檢改團體「劍青檢改」認爲有必要一次檢討值班問題,將和新時代法學社共同舉辦研討會,邀請檢、審、律以及學者一起討論優化值班案件質與量,包括目前現行犯遭逮捕後,先送檢察官決定是否聲押等強制處分,是否改爲直送法院審理,以保障人權等重大變革議題。
臺中地檢署洪姓檢察官2020年在同一偵查庭內,同時訊問4名互不認識的酒駕案被告,被臺中高分檢認爲違反偵查不公開、有重大違失,中檢決議不懲處,臺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則建議洪姓檢察官自請評鑑,引發一、二審內部爭辯。
由於事件起因於各地檢署的內勤值班制度,每天都有檢察官須輪流值班24小時做內外勤工作,其中外勤主要處理意外死亡、犯罪現場勘查,內勤則負責處理通緝犯或現行犯逮捕後的司法偵訊、強制處分工作,遇到警方執行春安、斬手、擴大酒駕臨檢等特殊專案期間,內勤案件動輒破百件,工作量驚人。
劍青檢改爲此舉辦研討會,邀請實務與學界,一起研究我國檢察官內勤值班制度,與相關法律規範,是否合憲、合理,將分3個場次分別討論是否修法擴大《刑事訴訟法》中「準不予解送」的範圍,減少內勤案量,擴大之修法可行性;是否比照德美日立法例,基於保障人身自由,未來現行犯逮捕後直接解送法院,由法官審理強制處分;以及探討現行檢察內勤資源困境與實務優化。
研討會預計3月20日下午,在文化大學延平南路館圓形演講廳舉行,現職檢察官、法官、律師、法律及社會科學院系師生、立法委員助理,現場出示證件即可現場免費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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