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號首席鄧詩屏性侵案 更三審無罪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曾任臺北市立交響樂團小號首席團員鄧詩屏,89年間遭控趁樂團赴西班牙巡迴表演時,性侵一名隨團高中女團員;臺灣高等法院31日更三審判決鄧詩屏無罪,檢方可上訴。

▲鄧詩屏曾任臺北市立交響樂團小號首席。 (圖/取自youtube)

判決指出,臺北市立交響樂團於89年10、11月間組團至西班牙進行巡迴表演,一名高中女團員指控鄧男將她誘騙至飯店房間,強行脫去她的衣物並性侵得逞。鄧詩屏一審判刑5年;二審認爲無積極證據證明鄧男確有性侵行爲,逆轉判無罪;更一、更二審駁回上訴

更三審法官認爲,女子胸罩上所留斑跡驗無鄧男DNA,且據證人證詞案發後女子仍與鄧男狀似親密,看不出異狀,因此判鄧男無罪。